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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洛政〔201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林业生态市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艰苦奋斗、真抓实干的作风,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重要突破口,切实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稳步前进,圆满完成了各项造林绿化目标任务。

  在林业生态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团结奋进,实干争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进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授予新安县等8个县(区)“洛阳市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县(区)”、“洛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县”荣誉称号;嵩县纸房镇等53个乡(镇)“洛阳市林业生态建设先进乡(镇)”、“洛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乡(镇)”荣誉称号;嵩县饭坡乡沙坡村等111个村“洛阳市林业生态建设先进村”、“洛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村”荣誉称号;市林业局等12个单位“洛阳市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市直单位”荣誉称号;代留超等98名同志“洛阳市林业生态建设先进个人”、“洛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出更大贡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生态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附件:
2011年洛阳市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县(区)(8个)

  (一)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县(区)(4个)

  新安县 宜阳县 伊川县 洛龙区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县(4个)

  嵩 县 洛宁县 栾川县 汝阳县

  二、先进乡(镇)(53个)

  (一)林业生态建设先进乡(镇)(2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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