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洛政〔201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运用经济、市场、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规范完善商标管理制度,积极服务市场主体,提高企业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商标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培育一批驰(著)名商标,切实提升我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加快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市注册商标总量突破10000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数达到15件,河南省著名商标数达到200件;商标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传统优势行业通过驰名商标的带动形成著名商标群,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的商标注册率明显提高;商标保护的法治环境不断完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和企业自我保护相结合的商标保护体系基本形成;商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促进商标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资金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健全。
三、工作重点
(一)发挥优势,拓展商标战略推进领域。要依托洛阳老工业基地,开展“商标兴企”工作,培养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制造业产品品牌,逐步实现从制造业优势向品牌优势转变。要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 深入开展“商标富农”工作,大力推广“公司+农户(基地)+商标”的经营模式,积极引导农产品商标以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要按照新型工业化和产业国际化的要求,鼓励和引导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新兴工业企业,争创国际知名品牌。要围绕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不断提高文化、餐饮、旅游、房地产和现代商贸、物流以及金融等服务业商标注册量,促进我市服务业从传统经营向现代品牌经营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