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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利用多种宣传形式,热情讴歌十七大以来我国改革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讴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民生建设取得的新成效,讴歌广大干部职工在改革发展进程中展现出的精神风貌,坚定干部职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和信心。

  深化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感动广东十大人物评选”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生动事迹和崇高精神,努力形成人人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特别是要围绕迎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和中央文明办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作用推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学雷锋”等主题鲜明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普及志愿理念,培育助人为乐、奉献光荣的精神品格。结合“南粤关爱”行动,积极开展帮扶困难群众、孤寡老人和生活困难先进模范人物为主要对象的关爱活动。

  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健全行业从业标准和规范,完善诚信信息平台、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不断提高行业公信力和信誉度。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要认真总结宣传近年来开展“共铸诚信”实践活动的经验,努力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失信问题。

  三、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行业文明程度

  努力提升文明创建水平。继续深化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认真做好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的学习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继续深入开展“文明行业示范点”、“青年文明号”和“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建活动,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主题,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颁发的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园林绿化、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和城市规划管理等方面的文明行业标准,深入开展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业特色的文明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宜居城乡和提高城市化建设的重要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文明工地、文明景区和园林城市、园林城镇的创建活动;结合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积极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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