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召开四川省201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作会的通知
(川环办会〔2011〕72号)
各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各市(州)环保局、各项目所在地县环保局: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201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函[2011]17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农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的贯彻执行,我厅定于拟召开四川省201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11月7日(11月6日下午报到)
二、会议地点
成都市金河宾馆(地址:成都市金河路18号)
三、会议内容
传达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座谈会精神;安排部署201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工作;签订2011年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出川断面农村环境整治目标责任书;经验交流; 项目管理培训。
四、参会人员
各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各市、州环保局分管领导,负责农村环保工作的科长(处长),各项目的地在县环保局局长;6个出川断面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环保局局长。
五、其他事项
请于10月30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回执,通过电话或Email报省环境保护厅农村处。
联系人:
四川省环保厅农村处
余婧婧 (028)86129380 18681775870
Email 170252019@QQ.com
成都市金河宾馆
林 涛 (028)86164469 13808015655
附件:参会人员名单回执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参会人员名单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