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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6.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脚手架支撑体系使用的钢管扣件等构配件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2011〕796号);

  7.有关建筑施工使用的各类脚手架的相关规定、规程和技术标准。

  四、专项整治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月8日至2月29日)。为加强领导,确保实现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总体目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等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管理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包括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2月中旬成立由分管建筑施工安全副局长(副主任)担任组长,相关科(处)室和市施工安全监督站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地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所有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开展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将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个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督促、指导和组织各有关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2月中下旬,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成立落实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于目前承建工程没有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工程防控措施;对于目前所承建工程正在或即将进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制定专项整治的具体方案,并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强化对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对在外承接工程的分支机构管理,强化对施工从业人员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作业、高处作业等的规范操作知识和自我防护、保护教育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至5月15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其中,3月1日至3月31日,由各建筑施工企业对所承建的正在或即将进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工程进行自查自纠。4月1日至4月20日,由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专项检查。5月6日至5月15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4月份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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