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2011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我厅统计年报的通知
(粤建办房函〔2012〕11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土委)、房管局(国土房管局)、拆迁办、房改办: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我厅
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 现将2011年年度报表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1年房地产统计报表内容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上报的《房屋登记情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和《房屋概况》三张统计年度报表。
2、我厅要求上报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交易》和《住房货币分配》(附件2)三张统计年度报表。
3、房地产统计报表的电子表格及报表制度,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和广东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下载。
4、各地级以上市的季报、年报数据均应汇总所辖县(县级市)的数据。各市要把《物业管理》发至各物业服务企业,并指导他们认真填写,按时报送。
二、报表报送时间和上报方式
各市将报表汇总审核后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文件的方式报送,请在2012年3月5日前,将6份2011年报电子版报送至Fengyw@gdcic.net,同时邮寄一份有统计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表至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冯育文收,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90号粤海凯旋大厦九楼(510500)。
各市负责填报房地产统计报表的部门要高度重视报表填报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按时做好房地产报表的上报。
三、为方便和统计工作人员联系、提高我省房地产报表数据质量,请各市填写《2011年统计联络员表》(附件3)于2012年1月20日前发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电话:020-83133526,传真:020-83366004)及省建设信息中心冯育文(电话:020-87250824、13760885133,传真:020-87251025)。
附件:1.《关于上报2011年度房屋登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概括统计年报的函》(建房综函〔2011〕181号)(略)
2.《物业管理》、《房地产交易》和《住房货币分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