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 ] 号
(当事人):
你(单位)
的行为,本机关已依法作出了罚款
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罚决字[ ]第 号),现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本机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五十二条的规定,同意你(单位):
□延期缴纳罚款:延长期至
年
月
日止。
□分期缴纳罚款:
第一期至
年
月
日前,
缴纳罚款
元(人民币);
第二期至
年
月
日前,
缴纳罚款
元(人民币);
余额
元(人民币)至
年
月
日止缴清。
履行地点和方式同行政处罚决定书。
逾期缴纳罚款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的罚款在缴纳罚款时一并收缴。
(公 章)
年 月 日
收件人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送达人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当场处罚决定书
[ ]
号
当事人
| □法人
□其他
组织
| 名 称
| | 法定代
表 人
| |
电 话
| |
地 址
| | 邮 编
| |
□公民
| 姓 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住 址
| | 联系电话
| |
经查明,你(单位)因
行为,违反《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依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现决定给予你(单位)
行政处罚。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
如你(单位)不服本机关决定,可以自接到本机关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地点:
处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执法机关(公 章)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字: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结案报告
当事人
| 个人
| 姓名
|
| 所在单位
|
|
住址
| | 电 话
| |
单位
| 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
地址
| | 电 话
| |
案由
|
| 案件来源
|
|
案件概
要及办
理简况
|
|
行政处罚主要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 ] 号
|
|
执行情况
| □自动履行 □复议结案 □诉讼结案 □强制执行
|
办案人
员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办案机
构负责
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行政机
关负责
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处罚案卷
资料(证据)文 书 格 式
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证明自然人身份的,复印件需有当事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
(执法机关) :
兹
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
特此证明。
当事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应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印章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 权 委 托 书
(执法机关):
在
一案中,我作为当事人,委托下列人员作为
代理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电话:
地址:
邮编:
委托权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电话:
地址:
邮编:
委托权限:
当事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的当事人为个人的,其个人要签字;当事人为单位的,单位法定代表人要签字并盖公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证明被委托人的身份,其身份证件复印件上应有当事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当事人为单位的并应加盖单位公章。
有关单位审批材料
注:复印件上,当事人(或法定代表人)应签字,当事人为单位的并应加盖单位公章。
视听资料证据
收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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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 集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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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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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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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物照片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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