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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业户端]软件升级补丁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业户端]软件升级补丁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我局对个税申报[业户端]软件进行了完善升级(内容见附件),代扣代缴义务人若在使用中存在相关问题,请登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gdltax.gov.cn)->办税服务->资料下载->办税软件->下载“个人所得税软件升级操作指南”、“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升级补丁”,根据操作指南进行安装升级。

  附件:个税申报软件升级内容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个税申报软件升级内容

  一、在非本单位职工所得项目中,增加“偶然所得”选项。
  原版本:非本单位职工申报的所得项目只能选择“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三项。
  更新后:非本单位职工能申报的所得项目中增加 “偶然所得”。
  二、取消对选择“当月年金(当月工资高于法定扣除额)”和“当月年金(当月工资低于法定扣除额)”的判定。
  原版本:在录入申报数据时,所得项目子目选取了“当月年金(当月工资高于法定扣除额)”或“当月年金(当月工资低于法定扣除额)”后,软件根据纳税人当月工资和法定扣除额判断其选择是否正确,若选择错误,软件给出错误提示,不予保存。
  更新后:代扣代缴义务人可以自行选择“当月年金(当月工资高于法定扣除额)”或“当月年金(当月工资低于法定扣除额)”的子目申报,系统不作判断。
  三、修正“当月年金(当月工资低于法定扣除额)”的计算公式。
  原版本:选择“当月年金(当月工资低于法定扣除额)”时。应纳税所得额没有扣除“免税收入额”、“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
  更新后:选择“当月年金(当月工资低于法定扣除额)”时。先扣除四金后再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月度工资薪金+年金-免税收入额-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法定扣除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汉化报表打印控件。
  原版本:在打印预览界面,点击“打印”按钮,出现的打印机信息为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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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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