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杜政发〔2012〕1号)
各中省直单位,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一、一级小区收费标准 建筑面积1.00元/平米/月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收费标准(元)
|
1
| 管理处设置
| 小区内设置管理机构,配置一般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电话。
| 0.10
|
2
| 管理人员要求
| 物业经理有物业管理执业资格证书;管理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
3
| 服务时间
| 周一至周日每天8小时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
4
| 日常管理与服务
| (1)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2)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及时答复并处理,特殊情况双方约定。
(3)告之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4)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并有工作记录。
(5)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收支管理,做到账目清晰,合理规范。
(6)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等)。
(7)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90%,并有资料记载。
(8)小区管理机构内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公示板形式在醒目位置悬挂。
(9)每年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一次满意情况测评,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10)对违反小区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
(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收费标准(元)
|
1
| 地面和墙面
| 地面每日清扫一次,5-10月每周拖洗两次,保持地面墙面清洁。
| 0.30
|
2
|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 每周擦抹两次,保持基本无灰尘。
|
3
|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
| 每周擦抹一次,外表基本无灰尘、无污渍。
|
4
| 天花板、公共灯具
| 每月除尘一次,目视基本无灰尘、无蜘蛛网。
|
5
| 门、窗及其玻璃
| 每年5— 10月每月擦拭一次,目视明亮无污迹。
|
6
| 雨搭、屋顶
| 保持清洁、无垃圾。
|
7
| 道路、场地、
绿地
| 道路、场地、绿地每日清扫一次,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小区内主要道路积雪小雪一天清扫完毕,大雪三天清扫完毕;其他道路、场地积雪小雪三天清扫完毕、大雪五天清扫完毕。
|
8
| 垃圾箱(桶)
| 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封闭存放。垃圾箱(桶)每日清理一次以上,垃圾清运及时,整体清洁、无异味。
|
9
| 果皮箱(桶)
| 合理设置。每日清理一次,每周擦拭一次,箱(桶)无外溢、无异味、无污迹。
|
10
| 宣传栏、健身器、桌椅等
| 5-10月每周擦抹一次,保持清洁。
|
11
| 消毒灭害
| 5-10月每月对垃圾箱消毒灭害一次。
|
(三)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收费标准(元)
|
1
| 人员要求
| (1)专职安保人员中4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40%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2)能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3)上岗时统一着装,佩带统一标志。
(4)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 0.30
|
2
| 门岗
| (1)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5~10月立岗时间不少于六小时,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边门定时开放。
(2)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小区内施划停车线,车辆停放整齐,保持小区环境整洁、道路畅通;大型车辆禁止入内。
(3)大型物件搬出有记录。
|
3
| 巡逻岗
| (1)安保人员对本辖区每两小时巡查一次,监控中心有巡查记录。
(2)接到火警、警情后及时到达现场,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管理处与警方。
(3)遇到异常情况、突发事件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及时报告管理处和相关部门。
(4)小区公共区域内禁止存放物品。
|
4
| 技防设施
| (1)小区具备监控系统,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电子防盗门使用正常。
(2)控制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后,安保人员五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应接受用户救助要求,解答用户询问。
(3)小区有火警、警情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悬挂,每年应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防火应急预案演习。
|
(四)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收费标准(元)
|
1
| 绿化养护
| 绿化率达到30%以上,草坪、树木、花卉齐全。草坪保持平整,无缺损。及时修剪树木,清除死树并补种;按季节栽种花卉,成活率90%以上。同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 0.14
|
(五)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收费标准(元)
|
1
| 房屋结构
| 每年两次以上对房屋结构进行检查,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发现损坏及时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 0.16
|
2
| 门窗
| 每天巡视楼内公共部位,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使用正常。
|
3
| 楼内墙面、顶面、地面
| 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
|
4
| 管道、排水沟、化粪池
| 每年至少一次清理化粪池,每月一次检查地沟,及时抽净地沟内存水;保证化粪池和室内外公共排水管道畅通,无异味。
|
5
| 道路场地等
| 每半月一次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
|
6
| 休闲椅、凉亭、雕塑、室外健身
设施等
| 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面貌,能安全使用。
|
7
| 安全标志等
| 在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随时检查,保证标志清晰完整。
|
8
| 避雷设施
| 检查避雷装置,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9
| 公共照明
| (1)每半年一次保养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年一次电气安全检查,保证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正常。(2)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灯具完好,小区内楼道灯、庭院灯亮灯率98%以上。
(3)节日彩灯保持灯具完好,亮灯率在95%以上。
|
二、二级小区收费标准 建筑面积0.70元/平米/月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收费标准(元)
|
1
| 管理处设置
| 小区内设置管理机构,配置一般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电话。
| 0.07
|
2
| 管理人员要求
| 物业经理有物业管理执业资格证书;管理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
3
| 服务时间
| 周一至周日每天8小时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
4
| 日常管理与服务
| (1)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2)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及时答复并处理,特殊情况双方约定。
(3)告之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4)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并有工作记录。
(5)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收支管理,做到账目清晰,合理规范。
(6)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等)。
(7)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80%,并有资料记载。
(8)小区管理机构内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公示板形式在醒目位置悬挂。
(9)每年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一次满意情况测评,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10)对违反小区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
(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收费标准(元)
|
1
| 地面和墙面
| 地面隔日清扫一次,5-10月每半月拖洗三次,保持地面墙面清洁。
| 0.21
|
2
|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 每周擦抹一次,保持基本无灰尘。
|
3
|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
| 每周擦抹一次,外表基本无灰尘、无污渍。
|
4
| 天花板、公共灯具
| 每两月除尘一次,目视基本无灰尘、无蜘蛛网。
|
5
| 门、窗及其玻璃
| 每年5— 10月每季擦拭一次,目视明亮无污迹。
|
6
| 雨搭、屋顶
| 保持清洁、无垃圾。
|
7
| 道路、场地、
绿地
| 道路、场地、绿地每隔日清扫一次,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小区内主要道路积雪小雪一天清扫完毕,大雪三天清扫完毕;其他道路、场地积雪小雪三天清扫完毕、大雪五天清扫完毕。
|
8
| 垃圾箱(桶)
| 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封闭存放。垃圾箱(桶)每日清理一次,整体清洁、无异味。
|
9
| 果皮箱(桶)
| 合理设置。每日清理一次,每周擦拭一次,箱(桶)无外溢、无异味、无污迹。
|
10
| 宣传栏、健身器、桌椅等
| 5-10月每半月擦抹一次,保持清洁。
|
11
| 消毒灭害
| 5-10月每月对垃圾箱消毒灭害一次。
|
(三)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收费标准(元)
|
1
| 人员要求
| (1)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2)有较强的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3)上岗时统一着装,佩带统一标志。
(4)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 0.21
|
2
| 门岗
|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边门定时开放。
(2)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有序停放,保持小区环境整洁、道路畅通。大型车辆禁止入内。
(3)大型物件搬出有记录。
|
3
| 巡逻岗
| (1)安保人员对本辖区每天巡查不少于四次,监控中心有巡查记录。
(2)接到火警、警情后及时到达现场,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管理处与警方。
(3)遇到异常情况、突发事件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及时报告管理处和相关部门。
(4)小区公共区域内禁止存放物品。
|
4
| 技防设施
| (1)小区具备监控系统,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电子防盗门使用正常。
(2)控制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后,安保人员十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应接受用户救助要求,解答用户询问。
(3)小区有火警、警情应急预案,并在监控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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