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展老年文化事业,深化精神关爱内涵。倡导文化养老,积极创作优秀的老年题材作品,出版面向老年人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办好专业性的老年报刊,开办老年人喜闻乐见的老龄专题广播、电视节目和栏目,开发老龄网络信息平台,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市、区(市)图书馆均开设老年阅览室,市级图书馆老年阅览室报刊杂志种类不低于200种。
4.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提高精神关爱层次。逐步将老年教育纳入国民终身教育体系,组织老年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加强老年思想政治工作,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持老年教育公益性,加大政府老年教育设施建设投入,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教育事业。办好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规范管理,扩大办学规模,改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质量。在敬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养老机构开办老年学校,依托基层文化活动中心设立老年学校和老年文化辅导站,扩大老年人就学面。到2015年,全市老年大学达到20所以上,各区(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街道(镇)全部建有老年学校,60%以上的社区(村)开办老年学校或老年课堂,全市老年人入学率不低于老年人口的15%,其中,七区老年人入学率达到20%以上,五市老年人入学率达到13%以上。
5.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拓宽精神关爱渠道。加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设立老年人聊天室、心理关爱站等服务场所,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心理干预等服务。重点关注病残、空巢、高龄、临终老年人的心理服务需求。动员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人心理关爱活动,督促家庭成员履行心理关爱义务。
(四)建设老年宜居环境体系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把养老服务设施作为重要的规划建设内容,严格相关规范和标准配套、建设,在新建或改建的居民区,按区域面积和人口数量配套建设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服务中心、室外活动场地等多种类型的养老服务设施,作为公共养老资源由政府统筹安排,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中,重点考虑老年人的活动需求,设立专门的老年人活动区域或配备适合老年人的活动设施。鼓励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减少老年空巢现象。
2.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方便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新建城市道路、建筑物等无障碍设施率达到100%。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居住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等,进行无障碍改造。做好无障碍宣传和督查工作,积极推进城镇、农村地区无障碍建设。
3.深化敬老宣传教育,营造敬老养老的社会氛围。将敬老养老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指标,作为公民道德建设、党员干部教育和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把敬老爱老教育纳入学前教育、中小学生和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内容,从小培养孝亲敬老的理念。大力弘扬孝道文化,强化孝亲敬老家庭美德建设,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敬老爱老、志愿服务和爱心捐赠活动,形成全社会关注老年人、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