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杜政办发〔2012〕4号)
各有关中省直单位,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16号)精神,根据《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黑纪发〔2011〕42号)和《大庆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庆治工发〔2012〕2号)要求,现就推进全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2年初,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依托县政府网站,设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链接和整合各相关部门建立的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托本部门网站,设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集中公开本部门掌握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三)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要求建立信用档案,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基本达到全覆盖。
(四)初步实现全县范围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
二、工作内容
(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
1.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目录
各部门依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试行)》(附件1)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试行)》(附件2),确定本系统本行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目录,明确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责任主体、类别、数据等内容等。(责任单位:工科信局、审计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农业开发办、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政府采购中心、法制办、工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监局、安监局、人防办、检察院、法院、人民银行杜尔伯特支行)
2.制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程序
各部门依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共享规范(试行)》(见附件3),结合本身实际,按照“谁主管、谁发布”的原则,明确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收集、报送、审核、发布、检查、更新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程序要求。(责任单位:工科信局、政府办、法制办、审计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农业开发办、公安局、监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政府采购中心、工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监局、安监局、人防办、检察院、法院、人民银行杜尔伯特支行)
3.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