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夯实基础,健全红十字会组织体系
(十)发展壮大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各级政府要加强镇(街道)红十字工作,在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中建立、培育和发展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组织,并逐步向城乡社区延伸。加强行业红十字会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业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基层红十字会理事会、基层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参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基层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精神宣传、募捐救助和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推进红十字人道关爱进社区、进农村活动。
(十一)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认真贯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红事字〔2004〕88号),教育部门、红十字会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将红十字精神纳入学生德育教育和素质教育内容,组织青少年学生参与扶贫济困、救死扶伤、尊老爱幼、博爱助学等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的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操、价值观念和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将应急知识普及、国际人道法传播、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健康知识教育纳入高校选修课及中小学校本课程,结合青少年身心成长特点和规律,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积极探索开展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项目试点,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开展“红十字示范学校”达标活动,“十二五”末学校建会率达到100%。各有关部门要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纳入关心下一代工作内容,形成全社会推进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健康发展的合力。
(十二)不断壮大红十字志愿者队伍。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委《
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将红十字志愿服务纳入当地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市文明办要加强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学校、街道(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要积极组建各类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形成按专业、分领域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各级红十字会要完善志愿服务管理、培训工作机制,建立志愿服务诚信体系,充分发挥红十字志愿服务在人道传播、防灾避险、应急救援、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捐献等专业化、常态化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培育有特色的红十字志愿服务品牌。
四、创新思路,完善红十字工作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