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负责核准经商务部和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并负责向商务部备案或报批限上项目的工作;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港、澳、台资企业确认通知书,国家鼓励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等;核准商务部授权的涉外经济合同、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技术设备配、备件证明;办理外资企业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与变更登记等。
(五)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市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市外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负责协调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和章程情况;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引导、帮助外资企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纠纷案,拓展国际、国内市场;受理外商投诉,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投资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跟踪服务全市重点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负责联系、指导全市相关外商投资服务机构。
(七)协调、组织我市吸引投资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文本草拟及论证,促进有关政策、法规相接轨;积极研究应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规则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其开展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提供帮助和支持。
(八)负责全市直接利用外商投资和内资投资统计工作,并定期作出综合统计分析,提出我市改善投资环境的建议;负责指导各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统计工作和政策研究,共同做好利用外资和内资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投资促进局设6个内设机构(正处级):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编发等工作;负责局各种会议保障并承办、督办会议议决事项和领导批示等;负责局机关干部的考核、任免、交流、培训,出国政审、人事档案、退休干部管理、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等;负责局机关内部办公自动化及与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络的协调管理,全市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档案、机关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相关网站的信息及更新;负责局机关年度经费预决算等财务工作和固定资产使用及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综合处
负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起草局综合性文件;负责拟订全市直接利用外商投资和内资投资项目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负责市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编制《厦门投资指南》和有关招商宣传资料;负责策划、组织实施有关全市投资环境和产业结构等情况的整体城市形象对外宣传和推介;负责与省外经贸主管部门协调“9.8”相关展厅布展工作;负责局机关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接待国内外记者采访事宜;负责全市直接利用外资和内资投资项目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对各区相关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负责市投资顾问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