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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一)人秘处(友协秘书处)

  组织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机要、档案、保密、办公自动化、内宾接待、安全保卫;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党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行政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市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二)因公出入境管理处

  负责审核、审批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出访申请,出具任务批件;承办市领导因公出国、赴港澳的任务报批工作;办理因公出国人员护照、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出具出国证明;负责全市因公护照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通行证的收缴和保管;了解和检查因公出国人员在国外的活动情况,收集整理出访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规定者进行查处;为我市因公出国人员申办外国签证,为外国驻厦总领馆领区范围内其他外办代办签证;负责护照、通行证制作费用的收缴,代收各国签证费和手续费;审核、审批我市各单位邀请外国人来厦访问事项的申请;承办副部级(含副部级)以上外国人来访的邀请工作,为上述事项出具《被授权单位邀请函》;为非公单位和个人邀请外国人来访审发《邀请确认函》;为外国驻厦领事机构工作人员颁发签证;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并负责APEC商务旅行卡的管理和收缴保存工作;负责全市外事专办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承办外交部、国港办及省外办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三)亚非处

  负责我市与亚洲、非洲、南美洲地区地方政府及重要机构、人士的交往与联系;负责接待来自亚洲、非洲、南美洲地区的有关外宾团组;负责我市在亚洲、非洲、南美洲地区的友好城市和友好交流城市开拓及友好交流工作,在上述地区广泛建立联系渠道;负责对亚洲、非洲、南美洲地区的重点国家和地区进行以经济政策为主的调研,供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掌握我国对亚洲、非洲、南美洲地区各国的外交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全市与上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事宜。

  (四)欧美处

  负责我市与欧洲、北美洲、大洋洲地区地方政府及重要机构、人士的交往与联系;负责接待来自欧洲、北美洲、大洋洲地区的有关外宾团组;负责我市在欧洲、北美洲、大洋洲地区的友好城市和友好交流城市开拓及友好交流工作,在上述地区广泛建立联系渠道;负责对欧洲、北美洲、大洋洲地区的重点国家和地区进行以经济政策为主的调研,供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掌握我国对欧洲、北美洲、大洋洲地区各国的外交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全市与上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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