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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发广东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第四十七节 社区信息化



  以满足社区居民需求为目的,制定社区信息化规划和管理、服务及技术标准,在社区层面实现各类传输网络、实体服务和数据资源的互联共享。建立统一社区信息服务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社区环境卫生、社区安全、社区基本医疗、社区体育、社区文化教育等信息服务,以及解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各种便民利民信息服务。逐步整合社区各类信息系统和资源,建设“一门式”、“一体化”的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智能平台,促进工作方式转变,加快信息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在区(县)民政部门整合衔接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对接民政业务软件,实现民政业务处理的网络化覆盖。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及村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第十七章 政策措施



  制定政策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实施本规划,为完成本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提供经费、队伍和制度等方面的保障。

第四十八节 资金经费保障



  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的要求,加大民政事业经费保障力度。加强民政事业经费分配、使用和发放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民政部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能力。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提高民政企事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健全和完善福利彩票管理体制,创新销售方式,加强品牌建设,提高福利彩票发行效益,进一步增强民政部门的自身有效积累。

  制定优惠政策,创新工作机制,引导民间资本和外资依法投入社会福利、社会公益服务以及其他民政事业领域;大力发展社会慈善和社会捐赠事业,拓展投资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

第四十九节 民政队伍建设



  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思想政治、业务技能教育和培训工作,形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民政干部队伍。加强基层民政部门的队伍建设,致力解决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服务设施简陋,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建立和完善民政系统政策理论研究网络,推进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推进理论研究成果运用,加强政策理论研究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民政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开展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加强民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民政专业技术人员和职业技能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加强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示范试点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岗位开发和资格认证等工作,大力培育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强政策引导,持续深入开展城市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活动,壮大志愿者队伍。

第五十节 工作制度建设



  完善“政府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整体民政工作机制和“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协调”的民政系统内部工作机制。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责任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制。积极推进民政范围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民政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提高民政部门效能。加大舆论宣传,加强政策扶持,优化工作环境,吸引专家学者、社会科研机构、社会专业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加快民政法制建设,研究制订与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各项民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廉洁公正的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民政法律宣传教育,实现工作方式由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行政为主的转变。

第五十一节 信息化建设



  要坚持信息化与民政工作有机结合、融合发展,把民政信息化纳入民政工作的内容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落实。要在民政业务工作中注重应用信息技术,注重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业务;要认真研究民政工作的特点,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内容;要紧密围绕民政业务的服务对象,以为民、便民、惠民为出发点,完善民政公共服务;要积极探索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新途径,突破影响信息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适应信息化发展的制度环境、政策体系。要通过信息技术的运用,实现工作手段的创新与变革,为新时期民政工作在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社会服务中履行好职责,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第十八章 重点建设项目


  (一)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为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快推动我省养老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1.52亿元,建设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计划投资3.5亿元,建设省养老服务示范基地;每个地级以上市建有1所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老人提供长期护理、医疗康复、临终关怀的专业性护理机构;每个市、县(市、区)建有1所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30%以上的乡镇敬老院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规模、上档次、管理服务水平较高的社会福利中心;全省共设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89个,基本实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80%的乡镇拥有1间集院舍助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人服务中心。

  (二)   儿童福利设施建设

  完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继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地级市各建成1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能力的儿童福利机构,县级建有1所内设儿童部的综合社会福利中心。

  (三)   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

  为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加快建成布局合理、保障有力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1.5亿元,在广州市范围内征地100亩左右,建设具有现代物流能力,库容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广东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仓库,并争取加挂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广东分库;建立完善市、县救灾物资储备库网络;加快建立市、县、镇、村四级应急避灾场所。

  (四)   民政信息系统远程容灾备份中心

  为提高民政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水平,实现数据和系统的异地同步备份,确保民政业务数据的安全和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十二五”期间计划投入1000万元,建设民政信息系统远程容灾备份中心。

  (五)   省社会组织培育基地

  为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支持、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加快发展,促进政府职能转移和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1.86亿元,建设省社会组织培育基地。

  (六)   救助管理机构建设

  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条件适宜的原则,规范救助服务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救助服务设施。21个地级以上市救助管理机构和省直属救助管理机构达到民政部救助管理机构等级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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