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粤人社发[2011]32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今年8 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再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部分地市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并设置正高级职称;按照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和一线实践经历的要求,完善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健全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9月8日,人社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9月29日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意见》强调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开展工作,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确保改革试点顺利有序推进。
目前,省人社厅、教育厅正按照《意见》要求和国家的统一部署抓紧遴选参加试点的地级市,并研究制定我省的《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保证与国家的改革试点部署同步和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我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顺利有效推进,两厅决定把今年中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进行衔接安排。按照国家的要求,我省中学正高的评审工作要在我省的《方案》获批后,按全国统一部署的时间进行。因此,今年6月省人社厅、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中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的我省中学正高级教师试点评审时间延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