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石岗支行翠微储蓄所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河北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石岗支行翠微储蓄所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银监冀局复〔2011〕262号)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你部《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石岗支行翠微储蓄所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工银冀营函〔2011〕6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批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石岗支行翠微储蓄所营业场所由“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大街7号”变更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12号”。

  请你部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于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河北银监局办理该机构金融许可证换发事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