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完善创业导师制。实行创业导师选聘制度,扩大市、区两级导师队伍,进一步加强杭州市网上创业导师库建设,使各区、县(市)及时共享导师资源。鼓励创业导师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与创业大学生开展网上交流和实时指导,或通过设立帮扶电话、举办讲座和创业咨询等多种形式,对创业大学生分类、分阶段进行指导;探索建立“导师咨询日”坐诊活动,促进导师帮扶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创业专家指导团的积极作用,聘任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类专家、自主创业典型代表、社会创投风投机构专家等担任指导团导师,从“观念引导、典型示范、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应用法律法规能力、专业实战辅导”等方面对大学生予以重点引导。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导师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提高导师团队服务的专业性、匹配性和实效性。
4.优化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加快建成长三角领先、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专业化、信息化、品牌化人力资源市场。着力拓展以大学生就业创业为核心内容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以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为重点的市场化人才配置平台。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打响服务品牌。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人才服务机构的支持作用,为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咨询,通过免费现场招聘、网上招聘、人事代理等人才人事服务,减轻大学生创业企业用工成本。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大学生创业企业赴海外招聘引进优秀创业人才和项目。加强与以“九校联盟”为重点的高校在大学生创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发布我市高学历人才需求信息,吸引全国优秀大学生来我市创业。
5.充分发挥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的作用。在深入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杭高校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的意见》(杭政办函〔2009〕267号)的基础上,完善指导站考评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进校园”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五进五促”活动,即通过“招聘服务进校园”,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渠道拓宽;通过“主题宣讲进校园”,促进大学生树立正确就业创业观;通过“导师结对进校园”,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少走弯路;通过“创业助我行进校园”,促进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通过“见习训练进校园”,促进大学生提前储备职业经验。
(六)努力营造大学生创业氛围,优化创业环境。
1.树立创业典型。完善创业激励制度,选拔一批优秀创业大学生作为典范,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和自信心。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合力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2.加强政策宣传。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力度,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媒体传播、校园宣讲等形式,加大我市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力度。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政府部门网站要及时发布创业政策和信息,收集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为大学生在杭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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