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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5.加强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建设。充分发挥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服务平台的作用,通过发掘、推荐、宣传创业大学生典型,帮助大学生创业者加强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校、工商企业、孵化基地、金融投资机构等的沟通联系和对接合作,通过开展“导师带徒”、整合“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立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等举措,不断完善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集组织培育、教育培训、阵地支持、项目发展、融资服务、导师帮带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促进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的建设。
  (四)深入开展大学生创业实训和见习训练,提升创业技能。
  1.加强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发挥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各创业实训责任部门的沟通,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部署实训工作任务。在继续认定市级创业实训基地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建立实训基地,扩大实训规模。进一步加强各类大学生实训基地的动态管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建立淘汰机制,努力创新实训模式,不断提高实训质量。通过举办高校实习生招聘会和大学生创业实训项目推荐展示会等形式,及时公布大学生企业实训岗位和培训科目,为实训项目的供需双方搭建对接平台。
  2.积极拓展大学生创业实训项目。继续加强实施企业实训、创业培训、技能培训、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信息化人才实训、文化创意人才实训、商贸服务人才实训和旅游业人才培训等实训项目,并根据今后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和人力资源市场的供求状况,进一步开发新的实训项目,开拓实训方式方法,创新授课模式,提高实训质量。进一步落实各类创业实训项目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兑现实训补贴。
  3.深入开展大学生见习训练。进一步完善大学生见习训练政策,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168号)精神,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加强见习基地的审核认定,进一步规范见习训练管理,引入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健全见习训练政府购买服务、跟踪服务、年度评估等工作机制,逐步建成见习训练“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切实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五)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帮扶力度,提高创业服务水平。
  1.完善大学生创业例会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大学生创业例会制度,通过区级协调、市级预协调、例会协调三级协调机制,解决大学生创业过程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2.落实领导联系大学生创业企业制度。继续落实领导联系大学生创业企业制度、大学生创业工作联络员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市级层面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各区、县(市)都要落实领导联系大学生创业企业制度,定期走访所联系的企业,掌握企业运行状况,及时提供帮助。拓展大学生创业指导渠道,通过大学生就业创业网、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创业指导热线、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窗等途径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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