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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1〕33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和创业型城市建设,根据国家人力社保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254号)的要求,结合前一轮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以推动杭州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和创业型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创业政策,强化创业意识,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优化创业环境,健全创业服务,鼓励并扶持更多的大学生来杭创业。在扩大创业规模的同时,努力提升创业层次,培养创业人才,通过实施“扶优扶强”措施,推动一批成长潜力好、发展前景优的企业快速壮大,为我市打造“四中心一基地”、发展“十大产业”,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力争新成立大学生创业企业2000家以上,吸引5000名以上的大学生来杭创业,带动就业10000人以上;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500个以上。
  (二)新增市级大学生实训、见习基地(机构)200个,完成实训和见习的大学生达10万人以上;依托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创建杭州大学生创业学院,培训创业大学生500人次以上,选拔一批创业大学生纳入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存活率。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1.继续推进并完善现有扶持政策。在继续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杭政〔2008〕7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对在杭创业并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工商注册、房租补贴、会展补贴、创业资助、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制定并实施扶持成长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加大二次资助力度。实施延长房租补贴政策,将房租补贴由2年延长为3年。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申报项目资助的评估,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进一步扶优促强,鼓励大学生创业企业实现集团化运作,凡属中介服务企业组建集团的,其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加大对杭州市创业大赛的优惠扶持力度,双百强参赛项目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企业的,可直接申请享受大学生创业资助,并向政府设立的担保机构、相关创业投资机构、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优先推荐;对在杭落地并获得创业投资的项目,由市、区(县、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一定比例跟进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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