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清理2011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使用情况的通知
(桂国土资办〔2011〕564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保障自治区重大项目用地,提高年度新增建设计划指标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使用情况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厅与各市签订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方案中已落实用地指标,但至今用地报批材料未报自治区政务中心受理,或自治区政务中心受理后在厅审查未通过的项目;
(二)11月自治区调剂追加各地用地指标,但至今用地报批材料未报自治区政务中心受理,或自治区政务中心受理后在厅审查未通过的项目;
(三)原已落实用地指标,但由于2011年内无法落实耕地占补指标、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批费用、或项目所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依法批准的项目;
(四)原已落实用地指标但因其它原因确实无法在今年内通过厅审查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