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通知

  (一)加强测试工作管理。组建语言文字水平测试视导员队伍,加强关于语言文字水平测试的科学研究与质量监督;研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
  (二)指导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继续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的组织工作。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和中职学生普通话免费测试的参测率和合格率;继续组织本市18所学校的新疆班、西藏班学生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继续推进相关人员的汉字应用水平测试。
  (三)拓展测试项目。继续推进面向在沪外籍人士的“实用汉语能力测试”项目的研发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的要求,继续开展汉语能力测试试点。
  六、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供服务
  (一)组织开展第十五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以宣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为主题,组织指导各区县和行业系统在推普周期间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继续编辑发行《规范汉字大学堂(第二辑)》丛书。
  (二)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党工委、市总工会等开展市级机关公务员公文写作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培训、“喜迎十八大,建功十二五--上海职工语言文字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
  (三)加强语文类媒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市语委门户网站“上海语言文字网”的建设与管理,完成改版工作,完善信息更新与发布机制;发挥好《语言文字周报》《咬文嚼字》等本市语文类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努力扩大其社会影响。依托语文类媒体,宣传语言政策、普及规范标准、提供咨询服务、加强信息交流、展示工作成绩。
  七、完善保障措施,落实长效机制
  (一)完善“语委统筹、部门协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坚持以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继续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的创建内容,指导、督促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各自业务实际进一步落实对本行业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市语委的议事协调机制,发挥好委员单位的作用。
  (二)加强区县语委机构和队伍建设。协调、推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经费投入,进一步落实区县语委行政干部的工作职责;加强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举办区县语委干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专题培训班。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