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府要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支出比重。有条件的地区要安排专门资金对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包括设施设备)、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示范性职业技能竞赛,优秀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以及培训教材编研、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教研等工作给予支持。按规定从城市教育附加费中足额安排经费用于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平台建设,重点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及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建设。
督促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应该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企业职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每年抽取一定数量的规模以上企业开展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到位。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可申报政府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培训服务。
六、加强组织领导,大力营造重视、关心、支持职业培训的社会氛围
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的主要途径,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工作是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解决就业矛盾的根本措施,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人才强市的客观要求,更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两化”互动发展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职业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职业培训工作。
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发改、财政、教育、科技、建设、农业、扶贫以及工青妇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加强对职业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共同推动职业培训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技能成才、技能就业和成功创业的典型事迹,宣传优秀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在职业培训方面的特色做法和显著成效,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