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与经验
在学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校语委的统筹协调下,上海海洋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认识到位,目标明确,管理网络健全
学校党政领导从建设文化强国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对于推动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树立“文化自觉”的理念,在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党团工作、宣传教育等工作中,主动融入语言文字工作要求;根据办学定位,确定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近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按照“三纳入一渗透”的原则,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纳入大学文化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学校日常规管理工作,渗透到德、智、体、美和教育教学实践等素质教育的各个环节,努力创建规范、文明、和谐的校园语言文字环境。近年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有效地提高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网络健全,校党委书记担任语委主任,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语委第一副主任,教务处处长、党办(校办)主任、人事处处长、文学教研室主任担任语委副主任,各职能处室和二级学院的负责人担任语委成员,确保了每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各部门、学院(系)也明确了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人,设立了工作秘书,确定了学生班长为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员、联络员,形成了“校-院-系-班”四级管理模式,为有序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建章立制,职责明确,全面推进工作
近年来,学校从制度层面加强了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先后出台了《上海海洋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章程》《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海洋大学公文处理细则》《上海海洋大学校内刊物管理规定》《上海海洋大学横幅、海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持续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如:宣传部明确了学校及各部门印制的文件、宣传材料、各类出版物、宣传品的用语用字要求;人事处将教师语言文字水平达标要求纳入教师资格认定、职务晋升等工作中;教务处将教师语言文字应用情况列入评教内容等。
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校语委、党办(校办)、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团委)、人事处、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人文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等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了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