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压降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9%以上,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下降6%以上。
(二十三)市投资促进委员会
1、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8%,力争增长20%。
2、民营经济新增注册资本增长20%。
3、积极推进“大通关”和电子口岸建设,加快龙潭综合保税区报批工作,机场货邮吞吐量达到25万吨,机场国际(地区)航班数量达到4100班。
4、加快园区发展转型。积极推进南京化工园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0%以上,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0%以上。
5、境外投资中方协议投资额增长20%以上。
6、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及采购、结算中心等外资功能性机构10家,新增跨国公司研发机构10个。
(二十四)市金融发展办公室
1、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编制完成《南京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11-2020)》。
2、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长10%。
3、全市新增6-8家企业挂牌、上市,新增证券市场募集资金50亿元左右。
4、引进外资金融机构3-5家,组建设立地方法人保险类金融机构1家。组建村镇银行3家。新增各类小额贷款公司15家。
5、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保余额达到350亿元左右。
6、加快金融城建设。全面开工建设45号地块,年内完成地下室工程。
7、完成科技创业投资基金二期5亿元资金募集,力争科技银行贷款余额实现倍增,新增科技信贷投放15亿元。
(二十五)市环保局
1、万元GDP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分别控制在1.82千克、2.09千克、0.3千克、2.77千克以内。
2、全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力争达到320天。
3、开工建设市环境监测应急中心,启动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建成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和2个水质浮标自动站。实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实时发布。9个国控点增加PM2.5监测设备,力争上半年发布PM2.5相关数据。
4、淘汰黄标机动车2万辆。建立秸秆禁烧考核奖惩机制,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焚烧现象。所有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建成投运,脱硝工程年内完成量不低于总装机容量的85%。完成绕城公路以内所有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
5、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40%。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保持100%。主要水体功能区达标率不低于75%,其中Ⅲ类以上的比例达到49%。全面整治20条以上的黑臭河道,确保10条以上取得明显整治效果。
6、确保通过环保模范城市国考验收。
7、推进生态市创建。完成5个生态乡(镇)、50个生态村、20个绿色社区的创建任务。深入开展国家级省级生态园区创建活动。推动溧水国家生态县创建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六合区全面启动创建工作。生态市创建力争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8、全力做好“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工作,全年整治污染企业200家以上。
9、实施餐饮业提档升级专项行动。
(二十六)市规划局
1、做好青奥系列规划编制工作,以及亚洲体育中心布局规划编制工作。
2、完成紫金科技创业特区、“一谷两园”软件集聚区的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继续完善十大功能板块有关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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