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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12年文化建设工作目标》的通知


  2、推动优秀作品生产。认真落实《南京市文艺作品创作规划(2010-2012年)》,创作生产一批体现南京文化底蕴、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优秀作品。推出电影《刘伯承市长》、《丁香》、《帝国秘符》和文化系列片《金陵佛缘》、3D动画电影《郑和·魔海劫》、历史京剧《大漠汉脉》等作品。提升大型民族交响组曲《盛世重光》、《金陵风韵》和越剧《丁香》艺术水平。推进《金陵全书》、《明朝文化丛书》、《南京非遗丛书》、《社科知识与百姓生活》等系列科普丛书等编纂出版工作。

  3、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完成大报恩寺、明故宫、石头城等遗址公园规划设计,做好阳山碑材、汤山南京人化石地点、明孝陵、明外郭等大遗址保护建设的考古调查发掘工作。实施明城墙玄武门至神策门段维修、南唐二陵防水保护、门东门西整体改造、江宁湖熟古镇保护等重点工程,加快六朝博物馆、中国科举博物馆、江宁织造府博物馆、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太平天国壁画艺术馆等项目建设。推进高淳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建设,公布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目录。启动文化遗产解读工程,增强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4、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推进文化市场法治化建设,提高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化水平。启动移动执法平台二期工程建设,形成市、区(县)网络办案联动机制。完善文化市场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对各文化市场经营状况实时监控。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健全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加大“扫黄打非”和违法违规广告整治力度,规范公共交通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行为和卫星接收秩序。

  四、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

  1、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意见,成立市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市属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进一步推动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市演艺集团公司,加快实施南京文物公司(十竹斋)改制。继续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分步骤地完成青春杂志社等符合要求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增强南京报业传媒集团、南京广播电视集团舆论引导能力和产业竞争能力,提升市文化集团作为国有经营性主体、新兴文化业态投资主体和重大文化项目投融资主体的平台功能。

  2、狠抓重大项目载体建设。按照南京市重点文化工程项目计划,落实跟踪重点项目推进目标和责任,做好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园、南京高新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江苏(国家)未来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南京国家广告产业园等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综合配套服务。推进孙权纪念馆等项目建设。完成大华大戏院维修改造工程,启动解放、南湖、和平影城提档升级工程。制订文化产业特别集聚区建设计划,推荐评选全国和省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创意设计研发,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各类综合性创意产业园、文化贸易服务平台等文化载体建设。深入打造佛教之都品牌,举办第二届佛教文化节活动。力争全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完成335亿元以上,占GDP比重达到4.65%,同比增速2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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