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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12年文化建设工作目标》的通知


  3、深化社会志愿服务。健全志愿服务领导体制,推动区(县)建立由文明办牵头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协调机构。抓好南京青奥会志愿服务标准研制,启动青奥会志愿者形象宣传。开展关爱空巢老人、残疾人、农民工及其子女等特色志愿服务活动,做响“宁师傅”心理咨询志愿服务热线、“金陵微志愿”等志愿服务品牌。加强“南京志愿在线”、“南京市志愿服务网”等网站建设,推进以奉献为核心的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捐献等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和传播志愿服务文化,使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与支持率达到90%以上。发展壮大社区、职工、巾帼、青年扶残助残、红十字、网络文明传播、反邪教等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民防救助、心理咨询等各类专业志愿者队伍,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10%以上。

  4、夯实文明创建基础。大力实施核心价值践行、文明村镇创建、农村文化繁荣、农村生态宜居、城乡文明共建“五大工程”,合力推进城乡一体文明建设。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司法等部门下乡为农民服务,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美德在农家”、“巾帼示范村”等创建活动。继续推进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和家庭驿站建设,进一步丰富“社区议事园”、“社区评事街”、“社区论坛”、“社区邻里节”等创建载体。积极引导各级各类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打造行业核心价值观,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走在前列。评选第四批南京市服务品牌,对前三批服务品牌强化动态管理。争创1个国家级农村科普示范基地,1个省级人口文化基地、3个省级科普文明区、5个省级科普惠农服务站,2个市级人口文化基地,10个街(镇)、20个社区(村)人口文化精品宣教基地。全市所有街(镇)达到市安全街(镇)合格标准,60%以上街(镇)达到市安全街(镇)优秀标准;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社会公众知晓率达85%以上,无邪教社区(村)达到90%以上,创建无邪教地区活动合格区(县)、街(镇)达到 80%以上;人防工作进社区实现全覆盖。

  三、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1、加快公共文化建设。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实现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逐年增长。组织百场公益演出广场行、公益交响乐欣赏、第十二届南京文化艺术节、“金陵五月风”第六届南京文学艺术节等文化惠民活动,举办南京文化旅游节、秦淮灯会等品牌文化旅游节庆和第二届市人口文化宣传月等活动。完成南京文艺家创作基地和13个示范文化站、40个示范文化室建设。实现区(县)数字影院全覆盖,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3万户,整转郊区县有线数字电视10万户。继续推进市档案馆新馆、南京美术馆新馆、农家书屋和村(社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网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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