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监督管理铁路运输安全、劳动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
(三) 承担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制定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铁路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四) 负责危险品铁路运输和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
(五) 承担自治区内呼和浩特铁路局管辖范围内的运输管理的协调工作。负责铁路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与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管理铁路运输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六) 负责组织协调管内铁路运输和承担铁路工程建设有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哈尔滨铁路局、沈阳铁路局在自治区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参照前款执行。
第四十二条 民航内蒙古安全监督管理局职责
(一) 承担对自治区区域内民航企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航总局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 监督检查自治区区域内民用航空空中、地面安全工作;按规定承办民用航空飞行事故、航空地面事故和事故征候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 按授权承办自治区区域内民用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飞行训练机构和维修单位合格审定、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民用航空飞行等专业人员资格管理、民用航空器持续适航管理的有关事宜并实施监督管理;按授权对自治区区域内民用航空器及其部件的设计、制造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自治区区域内民用机场安全运行实施监督管理。
(四) 负责对自治区区域内民用航空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自治区区域内专机保障工作;承担自治区区域内国防动员和重大、特殊、紧急运输(通用)航空抢险救灾的有关协调工作。
(五) 负责自治区区域内民航系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按规定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 华北电监局内蒙古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
(一) 承担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电力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电力安全、电力系统所属水电站大坝安全、电力应急及电力可靠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 牵头组织制定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建立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三) 组织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组织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诊断、分析和评估。监督指导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四) 负责全区电力安全的业务培训、考核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电力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五) 承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 负责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十四条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
(一) 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 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三) 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察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和有关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 承担自治区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五) 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 制定和发布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 负责组织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承担自治区较大以上生产事故挂牌督办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 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管,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 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 组织、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或者省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 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 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