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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

  (四) 参与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责
  (一) 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督促市政设施管理单位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指导农村牧区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二) 负责自治区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负责建筑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单位资质许可。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三) 负责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查处建设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指导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职责
  (一) 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管,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二)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 依法对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和处理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
  (四) 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次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
  第二十条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职责
  (一)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 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各地区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船员管理等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三) 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四) 负责公路(包括桥涵)、航道交通安全设施(包括路标、航标、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安全护栏等)的设立、维护与管理以及有事故隐患的公路路段和桥梁的改造。负责河道采砂影响航道及通航安全的管理工作。
  (五) 按照职责组织并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各地区组织实施公路安保工程,负责查处船舶超载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船舶营运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车辆超载和打击无营运手续车辆从事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
  (六) 负责危险货物(含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货物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和单位、运输工具及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发证和监督管理,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七) 指导、监督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评估、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八) 承担全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协调工作。
  (九) 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自治区水利厅职责
  (一) 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江河、湖泊、水电站大坝水利工程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 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制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三)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自治区区域内干流河道采砂活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牵头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并对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
  (四) 负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五) 指导、监督水利系统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六) 负责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与水利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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