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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关于加强本市卫生系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

  大力组织卫生技术评估,通过基层和社区普及应用并推广常见疾病的预防和干预技术、防治模式等,提高基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并逐步建立具有上海特色的先进适宜技术推广模式和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合理、安全的医疗技术。
  (五)完善卫生科技创新体系
  重点建设上海医学科学院、做实上海预防医学研究院、中医药研究院、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等一批高层次的医学研究机构,更好发挥医学科技平台作用,整合资源,集成优势,构建和完善本市学术领先、技术精良、条件完善的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开放、竞争、流动、合作”的卫生科技新机制,积极探索增强卫生科技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管理架构和有效运行模式,不断提高上海医学科技的自主创新活力与内在驱动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顶层设计
  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全行业管理,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卫生系统科技与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
  (二)协调沟通,共同保障
  市卫生局和市教委、市科委、市人保局、市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形成有利于资源向卫生科教事业汇聚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卫生系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
  (三)增加投入,完善机制
  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医院、学校、科研院所和社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本市卫生系统科技与教育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财政分级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投入,统筹安排本市卫生、科技与教育各项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等项目实施,应通过公开招标等政府采购方式予以确定。
  (四)突出重点,规范管理
  根据总体部署,明确主要建设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确保分步实施,优势集成,重点突破。同时,切实加强对各项目的组织管理,符合全程管理、动态管理、规范管理的要求。
  (五)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对实施的重点项目进行全程统一管理和督察,定期进行跟踪、汇总、分析和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严格考核,对工作不力,建设效果不好,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将视具体情况采取限期整改或取消。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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