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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关于加强本市卫生系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

  三、上海卫生系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级负责
  根据本市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上海卫生发展规划,根据项目的不同层次和类型,市区及相关单位分级负责,共同实施。
  (二)协同联合、共同管理
  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卫生局(中医办)协同市教委、市科委、市人保局、市财政局成立“上海市卫生系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确定、统筹管理本市卫生系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项目。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局,根据领导小组制定的目标和要求负责实施目标管理和定期考核,加强管理,促进卫生系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
  (三)分类指导、绩效评估
  探索制定具有上海特色的、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的评估指标体系,按照已有的基础、特色和优势,给予分类指导。同时,注重建设绩效评估,对建设成效明显的学科和个人在后续建设过程中给予后资助和表彰。
  四、加强上海卫生系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推进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专科建设
  进一步凝练目标,在心脑血管疾病、血液病、肝脏肿瘤、神经外科、骨科、内分泌代谢疾病、口腔医学、视听医学等领域建设一批国内领先、特色优势显著、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专科,并以此为基础,建设10所左右管理科学、服务优质、学科领先的现代化研究型医院。
  (二)推进优秀医师培养计划
  加强医学人才队伍的建设,在做好卫生系统国家和上海“千人计划”引进工作基础上,推进优秀医师培养计划,主要包括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逐步构建起本市定位明晰、层次分明、衔接有序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三)实施重要疾病联合攻关项目
  根据本市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围绕健康上海建设,抓住国家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和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传染病重大专项实施的契机,聚焦领域研究热点和最新成果,实施重要疾病联合攻关项目,将基础研究与临床应用的有机融合,有效组织跨单位、跨部门、跨学科的研究队伍,整合与统筹全市优势科研力量,开展联合攻关,进一步突破防病治病的关键技术,增强卫生科技的核心竞争力,着力提高重要疾病的防治水平。
  (四)研究推广先进适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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