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银监局关于核准胡清水等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北银监局关于核准胡清水等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银监冀局复〔2011〕15号)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

  你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关于对胡清水、王忠奎、李晶三位同志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交银冀〔2011〕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胡清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东路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王忠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友谊南大街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