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关于成立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沪卫中医〔2012〕004号)
各区县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项目实施单位:
为大力推动的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0年-2012年)》的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 领导小组
组长:徐建光
副组长:沈远东、黄红、瞿介明、肖泽萍、王磐石
成员:袁忠俭、王林初、陈晓红、张怀琼、张炜、晏波、李善国、葛燕萍、刘红炜、张勘、刘雪峰、乔荟竑、王彤、凤伟总
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推进情况和有关工作报告等;
2、审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经费预算安排、待定项目和上报市政府的专题报告等;
3、研究、决策实施和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有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沈远东
副主任:张怀琼(常务)、金春林(兼职)、艾晓金(兼职)、程勇(专职)
成员:各项目工作小组组长和联络员(兼职)、蔡轶明(专职)、石云(专职)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落实领导小组做出的决策和布置的各项工作;
2、定期召开办公室会议,加强与各工作小组、实施单位的联系;
3、起草三年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
4、组织待定项目的协调、论证工作;
5、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督导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和工作质量;
6、负责编制三年行动计划简报和各项专题报告;
7、负责提供媒体宣传内容;
8、负责有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9、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三、项目工作小组责任部门
1、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建设项目:中医药传承发展处为责任处室,组长祝培英;
2、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项目:中医药传承发展处为责任处室,组长姚玮莉;
3、中医药文化建设项目:中医药传承发展处为责任处室,组长姚玮莉;
4、中医药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中医药传承发展处为责任处室,组长姚玮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