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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的通知
(川经信新兴〔2012〕44号)


各市(州)经信委、扩权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为加快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抓好100个战略性新兴产品的产业化,经研究,决定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产品符合《四川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品“十二五”培育发展规划》、《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指导目录》;
  (二)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市场前景良好,“十二五”期间能够实现产业化并取得较大国内市场占有率;
  (三)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资产状况良好,具有实施所申报产品产业化项目和规模化项目的实力;
  (四)产品支撑项目投资额原则上在5000万元以上(填补国内空白的项目投资额可放宽至2000万元),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
  二、申报资料
  (一)《市(州)、扩权县(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申报汇总表》(附件一);
  (二)《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申请表》(附件二);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情况分析报告。重点阐述申报产品所属细分行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申报产品所具有的优势(从技术、资源、规模、品牌等进行分析);申报产品现状(截止2011年底已形成的产能、实现的销售产值以及产品链分布情况等);申报产品的发展规划和“十二五”发展目标等内容。
  三、具体要求
  (一)各地经信委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组织相关企业认真填写《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申请表》,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情况分析报告》。
  (二)企业在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时,需按《关于组织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的通知》(川经信新兴函〔2011〕1268号)要求,将产品支撑项目填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申报管理系统”(www.scjm.gov.cn),项目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三)请各地经信委于2012年2月13日前,将《市(州)、扩权县(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申报汇总表》、《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申请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情况分析报告》(含电子文档)一式3份报省经信委新兴产业推进处。
  联 系 人:邓采霞 肖绍富
  联系电话:028-86268230(传真)

  附件:1. 市(州)、扩权县(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申报汇总表
  2. 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申请表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附件1
  市(州)、扩权县(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申报汇总表
序号细分领域主要承担企业具体产品产品技术水平支撑项目产品现状预计2015年情况
所处阶段年产能销售产值(万元)市场占有率年产能销售产值(万元)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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