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深组通[2011]168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非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深组通[2011]16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实施方案,按时按要求完成年度考核工作。我局成立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非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督;负责审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受理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个人申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办(人事处),负责年度考核各项具体工作。
二、具体考核办法
2011年年度考核采取逐级考核的办法。
局机关、局属公务员单位(含参公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与2011年度政府绩效评估结果挂钩,我局2011年度绩效评估为“良好”,考核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6%。
局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不超过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市管领导干部(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园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另行通知。
(二)局级非领导成员由局主要负责人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公务员单位(含参公单位)班子非领导成员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三)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由分管局领导考核,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本年度未被评为先进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原则上不能考核为优秀等次。局机关处级干部优秀等次的人数为5名,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1名(可以没有)。
(四)局机关各处室科级干部由处室主要领导考核,提出考核等次建议,优秀等次人数为3名,由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局机关工勤人员优秀等次人数为1名,由局办公室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