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声环境质量功能区解释及相应适用标准
2.2.1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的解释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中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的解释:
0类标准适用区域: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标准适用区域: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标准适用区域: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标准适用区域: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标准适用区域: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2.2.2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见下表。
声环境质量标准表
类 别
| 昼间(dB(A))
| 夜间(dB(A))
|
0类标准适用区域
| 50
| 40
|
1类标准适用区域
| 55
| 45
|
2类标准适用区域
| 60
| 50
|
3类标准适用区域
| 65
| 55
|
4类标准适用区域
| 4a类
| 70
| 55
|
4b类
| 70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