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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攀办函〔201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活动开展3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经过广大乡镇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各乡镇(街道)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协调落实了编制、场所、经费、装备;理顺了安全监管体制,明确了安全监管职责;完善了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形成了安全监管合力;健全了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提高了常态监管效率;规范了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委托执法,强化了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完善了干部绩效考核,强化了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目标管理;初步形成了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秩序,实现了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事故总量有较大幅度下降,干部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明显提高,规范化建设效果比较明显,有力地促进了全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为鼓励先进,发扬成绩,促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绩,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米易县草场乡、东区炳草岗街道办事处等12个乡镇(街道)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乡镇(街道)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各乡镇(街道)要向先进学习,进一步夯实基层、打牢基础,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方法,完善监管体系,为攀枝花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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