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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第十一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候选个人及2011―2012年度江苏省技术能手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三、申报材料
  1、第十一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人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候选个人的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关于下发第十一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申报材料要求的通知》(人技表彰函﹝2012﹞1号)。
  2、江苏省技术能手申报材料包括:(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候选人汇总表一份(详见附件2);(2)《江苏省技术能手申报表》一式两份;(3)事迹材料按2种格式申报,一种要求字数在1500字左右,另一种要求精选提炼在500字以内。主要内容包括候选人在本职岗位上为企业、行业和社会做出的突出贡献及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取得的成绩在国内同行业领域中(地区、省或全国三个层次)的重要影响和作用等;(4)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1份;(5) 近期正面免冠2寸红色背景彩照1张;(6)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种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有关通知、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及申报表请直接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jshrss.gov.cn/相关专栏)下载。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标准条件和分配名额,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高技能人才选拔推荐上来。各类奖项的获奖人员所在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评定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专项公共实训基地;获奖个人将优先考虑设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2、为提高工作效率,在报送申报表、必要的证明材料、照片和音像资料的同时,需提供事迹材料及相关汇总表的电子版(国家级奖项汇总表为word文本,省级为excel文本)。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漏填漏报,不符合填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3、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候选个人、江苏省技术能手候选人申报材料请于3月25日前上报,逾期申报无效。
  附件: 1、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个人推荐表
  2、江苏省技术能手候选人员汇总表
  3、2011-2012年度江苏省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指标数
  4、相关通知和附件(略)

  二O一二年二月七日

  附件1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              (章)         分配名额:     实际推荐人数:     女性人数:

     内容

项目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职业

(工种)

技术等级

文化程度

联系

电话

通讯地址

中华技能大奖

候选人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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