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的批复
(宁政函〔2012〕28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开展西夏区镇北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请示》(银政发〔2011〕16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以下简称《项目区规划》),并下达挂钩周转指标总规模78.2公顷,于2014年年底前全部予以归还。项目拆旧区位于西夏区镇北堡镇芦花村和顾家桥村,建设用地面积91.9933公顷(图斑面积),可复垦耕地78.2公顷。项目建新区分为建新安置和建新留用两部分,规划用地面积78.2公顷。其中安置区用地26.7公顷,位于顾家桥村;留用区用地51.5公顷,用于银川市城市建设。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精心组织实施《项目区规划》,切实保障被拆迁农民的权益,并按期归还挂钩周转指标。
三、你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规定,依法供应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