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的通知
(攀办发〔2011〕133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
《攀枝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2011年12月8日第10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攀枝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一、指导思想
二、编制原则
三、编制依据
四、总量控制目标和指标
五、规划基准年与排放基数
六、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第二章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情况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
二、“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一、规划基准年与排放基数
二、社会经济发展主要参数预测
三、水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四、大气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第四章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领域和重点任务
一、水污染物减排领域和任务
二、大气污染物减排领域和任务
第五章 “十二五”总量减排项目和减排量测算
一、水污染物减排项目和减排量测算
二、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和削减量测算
三、“十二五”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第六章 可达性分析
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二、实现减排目标的不确定性
三、实现减排目标任务的对策措施
四、可达性分析结论
第七章 总量控制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分解目标任务
三、健全工作机制
四、相关部门职责
五、资金保障
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第一章 总 则
污染减排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改善环境质量、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十一五”期间,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宜居环境为目标,以推进环保工作“三个历史性转变”为契机,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环保”的科学理念,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从组织领导、调整结构、严格执法、加强督查、完善体系等方面强力推进,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减排项目进程,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节能减排战略部署的要求,在总结“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总量减排力度。为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减排目标,根据国家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编制《攀枝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中国钒钛之都、中国阳光花城、四川南向门户”战略定位、“打造中国钒钛之都、建设特色经济强市”战略目标和“四个倾力打造”战略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为出发点,以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为手段,以建立健全总量减排监测、统计和考核体系为重点,不断加强污染物总量削减,切实改善和优化环境。
二、编制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我市产业结构、产业布局、经济发展水平、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治理现状、环境容量等实际情况,客观反映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现状,结合未来发展形势,从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
(二)动态变化原则。总量减排规划编制重点是规划各项工程和措施,以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削减量为核心。结合“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测算总量控制基数、新增量,合理测算减排潜力。在工作推进中,既要削减存量,还要消化因经济增长带来的污染物增量,做到经济增长而污染物不增加。
(三)责任落实原则。在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将污染减排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区)、部门,实现从上到下的约束性指标。将减排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明确各年度工作重点和方向,落实具体项目及工作措施。
(四)合理可行原则。总量控制目标确定和任务落实充分考虑各县(区)、企业的实际,各项对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做好新增量、存量、减排量之间的系统分析,总量控制目标与规划任务相吻合,与政策措施相一致,与经济技术投入相匹配,强化可达性分析。
三、编制依据
(一)国家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
(二)《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攀枝花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
(四)攀枝花市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
(五)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六)攀枝花市2005~2009年环境统计数据
(七)攀枝花市2006、2007、2008、2009、2010统计年鉴
四、总量控制目标和指标
(一)控制因子。在“十一五”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两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将氨氮(NH3-N)和氮氧化物(NOx)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四项主要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统一要求,统一考核。将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和机动车尾气纳入总量控制范围。
(二)目标确定。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2015年我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6194万吨、0.1954万吨,同比2010年的1.8764万吨、0.2301万吨减少13.7%(其中工业+生活减少14.56%)、15.10%(其中工业+生活减少16.08%)。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8.6539万吨、3.2675万吨,同比2010年的11.3867万吨、3.7994万吨减少24.00%、14.00%。
五、规划基准年与排放基数
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15年。以我市2010年社会经济统计数据、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和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作为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排放量基数。
六、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一)对“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十二五”减排形势进行分析,确定总量控制规划的范围(时间、控制指标以及控制对象等),掌握基础数据;
(二)分析2010年排放量,确定基准年污染物排放基数;
(三)测算“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新增量;
(四)测算减排潜力并提出相应的总量减排措施方案,落实到重点工程和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项目;
(五)根据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结果提出总量控制目标;
(六)对总量控制目标进行可达性分析,提出完成总量控制目标的对策措施和保障措施。
图1-1 “十二五”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图 (图略)
第二章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情况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
“十一五”以来,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环保”的科学理念,按照“多还老帐、不欠新帐”的原则,大力开展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发展循环经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削减,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构建减排责任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总量减排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各县(区)政府也按照省、市要求相继成立了相应的减排组织机构,并按照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减排工作。二是科学编制总量减排方案,强化目标减排责任制。省政府与我市总量减排责任书签订后,我市及时组织编制了《攀枝花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与各县(区)政府、各大企业签订了《攀枝花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和县(区)政府;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制定了攀枝花市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做到了工作措施有方案、工作任务有分解、工作目标有考核、工作责任有落实。三是强化过程控制和动态管理。为确保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组织编制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中期分析报告,对我市“十一五”总量减排中期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提出了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具体措施;将2009年、2010年确定为总量减排攻坚年,制订了《攀枝花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行动方案》,召开了全市总量减排攻坚会议,将全市20余项总量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进一步加强了总量减排项目建设、管理和考核,形成了总量减排预警、督办、落实推进机制,有力推动了总量减排工作。四是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市环保部门先后印发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领导包抓驻点推动重点减排项目的通知》(攀办发〔2010〕69号)、《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2010年总量减排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攀环发〔2010〕16号)等文件,实施了项目包抓驻点推动的工作机制,环保、建设等承担总量减排主要目标任务的责任部门,实行领导包项目、工作人员驻点抓落实的工作方式,确保减排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
(二)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二氧化硫工程减排
针对我市二氧化硫排放呈现出结构性排放集中、治理难度大、技术工艺不成熟等特点,我市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推进二氧化硫综合治理,组织实施了一大批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削减二氧化硫13826吨,并通过强化监察、监测等工作,确保项目充分发挥减排效益,全面巩固了既有成果。一是以攀钢烧结机脱硫、攀钢发电厂烟气脱硫等减排项目为重点,全面推进全市二氧化硫治理项目进程。攀钢6号烧结机烟气脱硫项目于2008年12月建成并投入运行;攀钢发电厂3台锅炉烟气脱硫项目于2008年10月设施安装完成并投入运行。新1号、新2号360平方米烧结机及配套脱硫设施工程分别于2009年6月2日、2010年12月20日建成并投入试生产;二是强力推进球团烟气脱硫项目进程。全市9家球团厂有8家实施了烟气脱硫工程。恒弘球团烟气脱硫项目、一立冶金球团烟气脱硫项目、红发物资新兴球团烟气脱硫项目、广川冶金球团脱硫项目、中禾球团烟气脱硫项目、钢企白马球团烟气脱硫项目、天时利球团烟气脱硫项目均已通过验收,并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化学需氧量工程减排
尽管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在总量控制指标以内,但我市仍然自加压力,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化学需氧量减排工作。一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先后完成了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小沙坝污水处理厂、盐边污水处理厂、米易污水处理厂(一期)等4个新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建设。二是强化已建污水处理厂整改完善。通过健全污水处理厂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实施实时、动态、全面监督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提高炳草岗、仁和、清香坪(一期)等3个已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稳步提高已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三是积极推进工业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完成了攀钢冷轧废水回用、攀钢江0号、3号排污口综合整治、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钛白粉厂废水回用、攀煤大宝鼎矿井废水治理、攀枝花花山煤矿矿井废水治理等项目。共削减化学需氧量1928.43吨。
(四)全面加强整改,有效发挥重点项目减排效益
一是加快推进了攀钢烧结脱硫项目整改。其中对新1号36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系统的工艺、设备、土建及自控等进行了整改完善,目前其综合脱硫效率达60%左右。对6号烧结机实施了增设富液全自动过滤器、增设手动反冲洗贫液过滤器、烟道喷雾除尘改造、增设石灰辅助脱盐工序、脱硫关键装备整改、优化离子液添加方式等措施。对攀钢发电厂加强了运营管理,保证了脱硫效率。二是加快推进了清香坪污水处理厂(一期)现有管网的修复完善工作,按照总量减排的要求完善了在线监测、中控系统并实现联网传输。
(五)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努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规划、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铁合金、焦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步伐,大力推进结构减排。2005年以来,全市累计淘汰、关停了大地水泥1、2号旋窑、攀煤矸石电厂5台35吨锅炉、攀钢集团1~4号老焦炉、攀钢集团1~5号烧结机,鼎金、攀青、翰通焦化厂以及攀枝花发电公司4台5万KW机组等100多个项目。共削减二氧化硫30138吨,化学需氧量61.3吨。
(六)加强项目监管,完善减排“三大体系”建设
我市结合自身实际,着力建设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等总量减排“三大体系”,全面加强减排项目监管,推进管理减排取得成效。严格实行减排项目月报、季报制度,强化督促减排项目整改落实,确保了减排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减排监察系数达到要求,促进企业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确保已实施减排项目发挥效益。按季开展减排项目监督性监测工作,对火电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定期进行比对监测,确保减排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完善档案,规范减排支撑材料,建立层层审核、逐级上报制度,认真做好支撑材料自查工作,对全市减排项目支撑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核,确保支撑材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七)加强督查督办,强化减排工作责任落实
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总量减排工作,研究解决总量减排的重大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重点减排项目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政府,并与各县(区)政府、相关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深入现场进行督查。市人大、市政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不定期对总量减排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二、“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总量减排指标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市共实施完成并认可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4个,核定认可新增削减量1989.73吨;实施完成并认可二氧化硫减排项目26个,核定认可新增削减量43964吨,(详见表2-1、表2-2),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表2-1 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认可情况
数量单位:个,削减量单位:吨
时间 | 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 企业治理工程减排 | 结构减排 | 小计 |
数量 | 削减量 | 数量 | 削减量 | 数量 | 削减量 | 数量 | 削减量 |
十一五 | 6 | 820.43 | 7 | 1108 | 1 | 61.3 | 14 | 1989.73 |
表2-2 二氧化硫减排项目认可情况
数量单位:个,削减量单位:吨
时间 | 电力行业
工程减排 | 电力行业
结构减排 | 非电力行业
工程减排 | 非电力行业
结构减排 | 小计 |
数量 | 削减量 | 数量 | 削减量 | 数量 | 削减量 | 数量 | 削减量 | 数量 | 削减量 |
十一五 | 1 | 5634 | 2 | 7385 | 7 | 8192 | 16 | 22753 | 26 | 43964 |
(二)重点减排工程目标完成情况
全部完成了列入《目标责任书》中13个重点减排工程,提前淘汰关停了攀枝花发电公司1、2、5、6号发电机组,全面完成了米易县、盐边县污水处理厂、大渡口污水处理厂、米易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攀钢焦化厂废水治理工程、攀钢冶金工业废水综合治理项目、立宇矿业废水回用工程、大宝鼎矿井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攀煤花山矿井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太平矿井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荣欣实业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完成了攀钢发电厂3台发电机组烟气脱硫项目、攀钢6号烧结机烟气脱硫治理项目,关停了攀钢1~5号烧结机,新建了新1号、新2号360平方米烧结机及配套脱硫设施。
(三)水质目标及垃圾收费达标情况
水质目标达标情况:我市金江和倮果2个国控断面地表水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情况: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和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均已达到《目标责任书》规定的标准。
(四)污染治理初见成效,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随着污染治理的不断推进,我市污染物排放得到了有效控制,环境质量持续快速改善。一是地表水水质状况。2006年~2010年,攀枝花市地表水监测断面为龙洞、倮果、二滩、雅砻江口、金江等5个。监测项目全部达到国家《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水质标准。二是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2006年~2010年,攀枝花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点徐家渡、水文站、金江除粪大肠菌群外,其余项目年均值均达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三是环境空气质量。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下降趋势十分明显,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从2004年的16%上升到2010年的89%,环境空气质量实现了持续有效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一)增量增长快。根据省委、省政府将我市建成高水平战略资源开发基地的安排,我市钒钛资源开发力度会进一步加大,带来的污染物增量会比“十一五”高。同时,将洗煤企业增加的入洗原煤量作为煤炭消耗增加量纳入非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计算,客观上造成我市二氧化硫虚增量较大。
(二)减排空间小。我市“十一五”期间对重点排污企业已全部实施工程治理,可支撑总量减排的工程项目数量少、减量小,“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减排的空间十分有限。
(三)结构调整难。受资源条件、产业基础等诸多因素影响,攀枝花工业重化工结构特征明显,产业发展水平较低,能耗水平明显偏高,环境压力较大,企业的基本特征多数是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特别是钒钛磁铁矿开发长期以来形成了产业链条短、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当前我市面临的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的任务非常艰巨。
(四)技术难度大。烧结脱硫技术属世界性难题,无成熟可用技术,我市仅在攀钢集团3个重大的脱硫项目就使用了3种不同的脱硫治理技术。从已实施的脱硫工程运行情况来看,脱硫设施存在设备易结垢、堵塞等问题,造成不能稳定运行,综合脱硫效率不高,均未达到设计要求,减排效益不能充分发挥。在“十二五”还将突出体现在脱硝技术等方面。
(五)资金投入大。我市烧结、球团、火电等企业二氧化硫治理技术难度较大、资金投入大;新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任务重、投资大;脱硝技术目前还不成熟,设施建设任务巨大,仅靠地方和企业自身解决技术和资金问题相当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