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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备注:1、所称“类似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指结构、规模、面积、层次、跨度等相近;工业项目指工艺、规模、品种、生产方法、主要构筑物结构形式等相同或者相近;道路工程指道路等级、路面类型等相近;桥梁工程指结构类型、桥跨、工程地点等相近;其它市政工程指专业、规模等相近。
  类似工程证明材料,招标工程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为准;非招标工程以同时提供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为准。
  2、加分和扣分具有有效期的,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且加分项目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有效期限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 企业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所承担工程获奖加分,共创鲁班奖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年度为准,其他奖项以上年度情况为准,凡上年度上述奖项尚未正式发文宣布的,以再上1个年度情况为准,发布表彰文件的按文件发布时间计算,没有发布表彰文件的按证书注明时间计算;
  ②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6个月(省内企业以开标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的两期文件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24个月(省内企业以开标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的八期文件为准),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规定计算;
  ③类似工程加分有效期投标人为48个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为60个月,按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计算。
  3、投标人应当提供获奖工程的表彰文件(如没有发布表彰文件,则提供获奖证书),如果获奖工程的表彰文件或证书中没有载明共创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则以企业提供的相应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等证明资料为准。如果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加分(如房建获奖工程不能加到市政工程,市政获奖工程不能加到房建工程)。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及面积没有达到相应奖项所要求的规模及面积时,该奖项不加分;其中外省(市)的奖项以本省相应奖项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共创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以共创芙蓉奖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外省(市)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按省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奖项工程数量控制在50项以内的有效证明文件,则该获奖工程按共创芙蓉奖加分。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奖项加分不超过1项;企业及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同一工程的同类奖项获奖加分,只能按最高奖项(级)加(计)分,不得重复加(计)分。共创鲁班奖、共创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共创全国金杯示范工程累计加分不超过2项。当企业共创芙蓉奖、共创省优质工程或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累计加分不超过4项时,按表中评审标准加分;当共创芙蓉奖、共创省优质工程或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累计超过4项时,超过4项部分按表中评审标准乘以系数0.3加分。
  4、需要对投标人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进行澄清或核实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实的内容,投标人应当尽量提供原件核实;如确有困难无法提供原件的,所提供的复印件应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
  5、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和省内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其有效期限统一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文件的时间计算。
  本省行政区域外的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通过网上公布或文件录入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提示系统、发布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记录等形式,均为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外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当相关部门或机构没有同时确定其程度为一般或是严重时应当按照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本省行政区域外的同一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限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计算: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的时间--文件发布的时间--网上公布的时间。
  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当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不良记录相关资料时,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不良行为记录项目分别扣7分,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扣10分;当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与经查实的事实有出入时,以经查实的事实为依据,如证明文件相对经查实的事实对投标人有利时,应当按照弄虚作假处理并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6、在本省境内超高层、地铁等项目监理投标中,鼓励省外有业绩的企业与省内企业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招标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符合前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置2-3分加分项目。对符合前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评审计分,除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可以按照牵头人的计算外,企业信誉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的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7、企业诚信等级按省建设监理协会公布的有效期内的结果。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16
  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

序号

项    目

评分标准

备    注

1

 

投标报价-基准价

基准价    ×100%>1%

从1%开始每升1%减1分,即100-1*(100X-1)

  

X为投标报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

投标报价-基准价

         ×100%

   基准价

2

 

-2%≤ 投标报价-基准价 ≤1%

       基准价

100分

3

 

投标报价-基准价

基准价    ×100% <-2%

从-2%开始每降1%减1分,即100-1*(100X-2)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基准价

X值

投标报价得分

     
    
    
    

备注:

  

  备注:1、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100分。
  2、基准价公式:在投标报价上、下限值之间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基准价计算。
  A1+A2+……+Ai+……+An
  基准价=        N
  i=1…i…n; 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 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个数。

  3、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17
  综合得分计算表

投标人(                )             总分(     )

评委编号

单  项  评  分

监理大纲

现场监理

部机构

信誉

投标报价

1

 

 

 

 

2

 

 

3

 

 

4

 

 

5

 

 

 

 

 

单项得分Pi

 

 

 

 

权数Ki

 

 

 

 

Ki 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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