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习宣传促进档案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广泛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
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重庆市档案收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关系重庆档案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同时要及时组织学习宣传新颁布的档案法律法规,努力扩大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社会受众面,为档案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学习贯彻规范档案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继续深入学习
立法法、
公务员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局制定的《
档案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和重庆市政府颁布的《
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
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等地方规章,不断提升档案部门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档案行政行为,进一步增强档案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