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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程监理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从培训教材、培训的方式、考试及发证各个环节入手,完善工程监理人员培训考试流程;同时,规范监理例会记录、日志、月报的撰写内容,出台示范文本,利用2至3年的时间,完成对全市工程监理人员的培训。

  2、扎实推进检测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逐步完善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和检测机构及人员的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强化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人员的动态管理,督促检测机构认真履行质量责任,确保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加大对伪造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处理;充分发挥好协会的作用,支持其做好推行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执业准则、净化检测市场等行业自律的工作;逐步建立检测行业资质预审制度和市场准入清出机制,扎实推进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在质量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基础上,试点对30家混凝土生产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进行验证,积累经验后在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中推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保证检测数据自动采集、数据真实、实时上传,同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结果不合格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1〕8 号)要求,及时报告检测中发现的问题。

  3、强化落实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责任。

  一是研究制定北京市预制构件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和生产过程的监管,督促预拌混凝土企业落实质量责任。

  二是对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等环节实施重点抽查。对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偷工减料、未按规定检验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分站依法进行查处,并将不合格原材料的供应单位移送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4、规范提高工程竣工备案管理。

  一是进一步规范工程竣工备案工作。认真贯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部署,强化市和区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力度,着手研究制定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是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行政管理创新力度。做好新备案系统应用工作,实现全市备案工作网上申报、实时查询办理过程、即时告知办理结果,即时公开备案信息,服务社会,提高办事效率。同时通过竣工备案数据信息化,继续研究委内处室之间、市区两级之间的工作联动,加强备案数据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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