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4.实施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做大做强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办法》,按照石家庄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科学合理设置和布局民营中医医疗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能够填补省会空白、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大规模的中医专科医院和特色医疗机构。鼓励和引导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强强联合、兼并扩张,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向高水平、高技术含量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到2015年,民营中医医疗机构门诊人次占全市中医医疗机构门诊总人次的8%,出院人次占全市中医医疗机构出院总人次的6%。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在科研课题招标及成果鉴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人才培养、继续教育、等级评审、参加学术活动、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格认定等方面享有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开展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加强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监管,对不当谋利、损害患者合法利益的,依法惩处并追究法律责任。

  5.实施中医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工程。进一步挖掘中医药文化积淀,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品牌。弘扬中医药行业传统职业道德,树立“大医精诚”的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医药人员的文化修养。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医医疗机构在建筑风格、环境建设、管理理念、制度建设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2013年,市中医院创建成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每个县级中医院建立一个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园地,每个综合医院的中医科设立中医药文化宣传橱窗,打造1-2个中医药文化宣传主题公园。组建中医药养生保健专家讲师团,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军营、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六进”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保健意识。从2012年开始,每年举办一届省会“国医节”,宣传和普及中医药知识,开展义诊咨询服务,推介中医药适宜技术,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中医药、感受中医药、使用中医药。在“12320”公益热线增设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内容,拍摄一部有影响力的反映名老中医的电视片。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中医药文化传播渠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