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三项建设”
1.强化市、县中医院标准化建设。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改善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市中医院人才、设备、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将其建设成为区域内中医医疗技术指导中心和人才培训基地,到2015年,综合功能、专科特色、整体实力、年服务患者数量跻身全国一流地市级中医院行列,力争列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抓好10所县级中医院建设,进行业务用房改建,配备基本医疗设备,提高服务能力。到2015年,17所县级中医院全部达到特色突出、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其中3所达到三级甲等中医院标准,2-3个县级中医院列入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所有中医院中医药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以上。实施优质中医资源倍增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中医医院床位由3272张增加至5000张。组建石家庄市中医医疗集团,规范运作机制,加强技术合作与交流,形成以强带弱、强强联合的发展格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设立中医科,床位不少于总床位的5%,西医临床科室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诊疗工作,建成10个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
2.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强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2011年底,完成2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建设,60%的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创建100所以上中医药特色示范性村卫生室。2012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高标准完成“国医堂”建设,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低于执业医师总数的25%,70%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达到基本标准,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大力推行“首席中医师”进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帮助进驻单位完善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和改进管理,指导开展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每年筛选一批符合我市实际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使用,到2015年,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能够开展适宜技术30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能够开展适宜技术15项,不断满足城乡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
3.强化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大力实施“精品化突破、集群式发展”战略,按照专业覆盖齐全、地区分布合理、特色优势明显、创新能力较强的要求,鼓励和支持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加强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与发展。保持市中医院肛肠科、脑病科、皮肤科、针灸科、中医护理、神志病科等优势领先地位,培育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疗效显著的中医名科。各级中医医院坚持中医药为主的办院方向,着力推进中医药特色建设,在全市形成具有中医药优势的专科群。到2015年,力争建成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5个,每所县级中医院至少拥有1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或1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十二五”期间,建成5个以上省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和2个以上国家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鼓励和支持中医药技术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在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诊治上形成特色优势,到2015年,承担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课题研究30项。发挥重点专科协作组作用,开展中医优势病种筛选工作,组织优势病种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培训并推广应用,建设3-5个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诊疗中心,市中医院成为国家级药品临床实验机构。以“夯实基础护理,突出中医特色,改进临床护理”为主要内容,到2015年,创建100个“中医优质护理服务”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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