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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鄱阳湖综合整治坚决保护“一湖清水”的意见


  省政府对综合整治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惩罚落后,建立鄱阳湖保护的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对专项整治认真总结经验,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鄱阳湖综合整治,省政府成立鄱阳湖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省发改委(省鄱湖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统一部署鄱阳湖综合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抓好鄱阳湖综合整治,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并在人员、经费上给予保障,切实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鄱阳湖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时间节点,迅速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鄱阳湖综合整治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分级实施、属地负责、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各负其责:非法捕捞专项整治由省农业厅牵头,非法猎杀候鸟专项整治由省林业厅牵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由省水利厅牵头,违法违规填湖专项整治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非法排污专项整治由省环保厅牵头,发改(鄱湖办)、财政、交通、公安、工商、广电等部门积极参与。各地、各部门要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参与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增强专项行动打击实效。

  (三)广泛参与,健全机制。大力开展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把鄱阳湖生态保护作为重要公益宣传任务,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鄱阳湖保护,湖区群众自觉保护越冬候鸟、合法捕捞,湖区企业自觉达标排放,鼓励群众检举和揭发各种违法行为。坚持“防范、严打、管理、建设”四管齐下,建立健全跨界联合整治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建立鄱阳湖保护和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狠抓落实,强化监管。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分解落实任务,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区域内整治工作,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跨区域整治可实行“上管一级”,跨部门联合执法要明确牵头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切实抓好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省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督查组,定期深入湖区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落实各地、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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