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范围
沈海高速福建段起于福鼎分水关,终止于诏安分水关,路段全长651.2公里。森林通道建设范围:所处地段为平原区域的建设范围为隔离栏外两侧各30米,部分无法形成林带的农田、水体以林网形式扩至300米,山体以斜坡造林形式扩至两侧各100米。由于福州长乐段12.2公里已经作为机场森林通道实施完毕,故不列入本次规划。本次规划建设总里程为639公里,扣除其中已经绿化或不可绿化(如隧道、水体滩涂、高架桥落差15米以上、已设立挡墙、城区专属用地等)的部分,可绿化总里程为251.5公里,总面积29492亩(各路段详情见规划文本附表,另发)。
二、树种苗木规格
按照“造林大苗化、树种多样化、品种乡土化、色彩季相化”要求,多种阔叶树、珍贵树、观叶或观花树,平地上造林采用胸径5-8公分的全冠或半冠容器大苗,植树规格:2×2米或3×3米,以便尽快郁闭成林;山地上造林根据各树种的特性,使用3年生以上的容器苗(各树种苗木规格及数量详见规划文本附表,另发)。
三、建设机制
森林通道建设牵涉面广,资金投入大,公益性和社会性明显,必须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要建立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有关设区市政府负责按照省里的规划文本组织开展森林通道的作业设计,筹措建设配套资金;县(市、区)政府负责统一租(征)用森林通道建设用地,研究确定适合当地特点和实际条件的建设、管养机制,按照规划要求和设计书规定的树种、密度、苗木规格进行施工;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负责森林通道建设的规划、协调、监督、考评,协助落实苗木,开展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建设质量监管以及沿线可视范围的林分改造提升。
四、资金筹措
经测算,总需建设资金12.61亿元,其中地租4.93亿元(按照20年期限,每亩农地每年900元、山地725元测算),苗木费4.1亿元,种植费3.58亿元(分县分路段测算投资详见规划文本附表,另发)。由于森林通道建设属于社会公益性项目,必须实行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建设机制。筹资方案如下:一是省级财政安排3亿元的专项资金补助苗木费用(按规划中测算的苗木价格的75%安排)。二是所在市、县(区)负责统一租地(20年)、筹集地租和苗木费不足部分以及种植费。三是社会投入。发动企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资、认养等方式,参与森林通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