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2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闽政文〔2012〕2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今年造林绿化工作,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是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省建设的根本措施。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2016年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首位,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的奋斗目标和“扩大森林种植面积,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效益,建设青山绿水、碧海蓝天的美好家园”的新要求。我省森林覆盖率虽居全国首位,但还存在着森林资源分布不均、质量不高等问题,尤其是人口密集区域和经济发达城市缺林少绿或森林景观不佳的问题依然突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省委的要求,总结去年大造林经验,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把植树造林作为“三个更加”和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基础、主体内容和首要任务,确保完成任务。
二、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2012年全省造林绿化任务为300万亩(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包括:(一)“四绿”工程建设200万亩(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主要是城市、村镇和道路植树绿化,以及“三沿一环”(沿路、沿江、沿海、环城)树种结构调整和补植、修复,提升生态景观效果,重点抓好沈海高速公路福建段森林通道建设(实施范围为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外的两侧,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由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实施,实施方案由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下发)。(二)造林更新(含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和矿山植被恢复)100万亩,确保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极少量的荒山得到及时造林更新。
三、强化措施。一要搞好规划。要按照“全面规划、注重实效、先急后缓、分期实施”的要求,做好“四绿”工程本区域的规划。要坚持“山水园田统一规划,乔灌草、花果树一起上,带、网、片、点相结合”,确保“四季皆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生态优美效果。二要落实林地。“四绿”工程的关键在于造林地的落实,特别是各有关设区市重点要抓好沈海高速福建段和经浦城县(京台)、邵武市(福银)、长汀县(厦蓉)、武平县(长深)出省的高速公路两侧造林地的落实。对于现有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极少量的荒山,也要逐块落实,及时造林。三要备好苗木。各地要根据造林任务,认真测算造林绿化所需苗木的树种、规格和数量,尽早做好苗木的准备和调剂。针对2012年及今后我省将大力开展城市绿化、村镇绿化、通道绿化及“三沿一环”(沿路、沿江、沿海、环城)林分修复与树种结构调整的实际,各地要适时调整苗木的组成结构,加大乡土阔叶树种苗木、绿化大苗的培育,确保苗木供应。四要科学造林。做到适地适树,科学配置造林树种、造林密度等。在造林更新上,要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在重点生态区位,通过采取间伐、补植、套种等人工措施,加快调整树种组成,改善林分结构,促进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在城乡绿化上,要选择景观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以丰富森林景观,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