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监管重点,强化油品抽检
一是扩大抽检数量,以推广国Ⅲ标准用油为依托,将抽检成品油经营企业数量扩大到200户。二是改进抽检方式。加大不定向抽检的力度,随时掌握市场动态,逐步实现全天候无缝隙监管。不定向抽检100户。三是调整检测项目。按照“最经济、最快捷、最有效”的原则,调整检测项目,将苯含量、锰含量、硫含量、辛烷值、闪点等纳入检测范围。四是改进抽检频度。改变集中时间抽检的方式,加大不定向抽检的力度,加强经营行为监管质量监控。
三、拓宽监管领域,推进职能到位
一是联合保监局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专项整治,对保险代理市场主体资格进行规范清理,大力查处黑保险代理机构等无照经营行为,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二是对民间借贷机构在半岛都市报及户外进行违法广告宣传进行专项整治,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四、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密切与主管部门的联系,继续深入开展各类要素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在成品油市场案件办理上实现回归,对于不定向抽检中发现的掺杂使假、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以要素所主办为主,向分(市)局转办并督办为辅。对于定向抽检中发现的案件线索,以分(市)局主办为主,要素所负责督办和汇总运用信息结果。
五、强化消费维权,服务中心工作
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和党委关心的难点问题开展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无照加油站(点)综合治理行动,以“两证一照”检查为重点,清理农村周边地区小炼厂、小加油点、小油品收购点和证照过期经营企业。二是加大重大节日期间成品油及要素市场监管力度,切实防范和化解群体性事件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三是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依据消法和《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解决机制,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查实。
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监管水平
通过“走出去”的办法,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作法,着力解决当前的“人才荒”、“知识荒”和监管盲点的问题。上半年举办一期针对工商系统内部的要素市场监管培训班,下半年举办一期面向经营企业的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进行内部挖潜,加强要素市场的调研和宣传,提高专业水平,冲破监管盲区。
2011年市消保委工作要点
2011年,市消保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李群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把加强消费教育引导与消费纠纷处理相结合,把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和发挥社会各界作用相结合,改善消费环境,积极服务科学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关注民生,彰显和谐,努力构建消费放心满意城市
为进一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建设诚信社会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机制,今年,我们将开展“消费放心满意城市”创建活动。通过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各界推动,整合创建资源,科学制定创建指标体系,力争完成创建目标,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得到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有效保护,全面提高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我市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营造浓厚的消费氛围。
二、围绕年主题,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一是按照中消协2011年“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宣传要求,做好系列宣传活动的策划与实施。广泛利用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引导企业遵循良好的商业伦理,营造便于消费、利于消费、扩大消费的市场环境。
二是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行业协会、名优企业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搭建便民服务台,切实为消费者服务。
三是指导十二区(市)消保委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3?15纪念活动,调动全市消费者参与进来,进一步宣传消费维权、服务民生的活动理念。
三、强化消费教育引导,进一步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
一是探索建立消费者生活消费教育基地。借鉴世界发达国家在消费教育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依托青岛大专院校探索在全国首创消费者生活消费教育基地,汇集各学校、媒体、医院、商品检测部门及法院等机构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结合消费维权工作实际加以分析研究,聘请专家学者定期发表消费观点,为消费者、有关行政部门提供咨询和参考。加强对国际消费维权信息的搜集与传播,及时翻译整理,介绍推广在处理投诉、指导消费等方面的国际成功经验。同时探索与先进国家的一些城市建立互通互联机制,实施信息系统对接,推动我市消费教育工作向国际化发展。
二是积极筹办一届绿色家装消费节和绿色食品消费节。会同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组织绿色建材品牌、环保型装饰企业及低碳家电企业开展商品优惠展销活动,并将联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大力推广节能灯,继续强化全社会的低碳消费理念,更好地服务我市低碳经济发展。进一步宣传食品消费与安全知识,督促生产者生产安全食品,倡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为消费者安全、理性、健康消费提供科学指导。
三是表彰消费者满意单位。3?15期间开展第七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表彰活动,组织获评企业签订诚信经营倡议书,树立一批诚信经营的企业典型,进一步弘扬维权、引导消费、扶优限劣,带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四是继续做好《新消费》出版工作。积极协调中消协支持,整合消费维权优势资源,创新办刊思路,优化内容和版面设置,增加消费教育信息、维权热点分析等内容,开辟专家专栏,定期分析解读消费领域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为消费者提供更加科学权威的消费指导,进一步强化该刊的时效性、可读性和覆盖面,提升品牌价值,使之更好地适应新的消费维权形势。
五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建立疑难问题会诊及警示制度,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科学引导消费者理性、健康消费。建立重大案件披露制度,对涉及面广、影响力大、情节严重的违法侵权案件经审核后进行披露,跟踪报道;组织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培养诚信意识,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切实服务消费者;发挥各主流媒体宣传优势,围绕消费领域问题发布维权观点,进一步提高市消保委的话语权。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消费维权动态、投诉处理情况、比较试验结果,确保消费者及时了解相关消费信息,提高消费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一是围绕网购、电视购物、网上团购侵权问题强化维权举措。开展消费调查活动,汇总网购、电视购物及网上团购等新兴消费形式当前存在的问题,征集消费者意见和建议,撰写调查报告。与中消协、21城市消协组织建立异地和解平台,对跨区域网络交易的侵权行为进行追踪、调查调解,更加高效便捷地处理纠纷。依托网站开辟专属投诉邮箱,及时分流转办,确保消费者维权诉求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受理和解决。加大对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消费行为的警示教育,提醒广大消费者避开消费陷阱,维护自身权益。
二是推行预付式消费合同。组织专家进一步研讨,确保合同文本更具科学性、严谨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在合适时机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合同内容,在全国率先引导经营者、消费者使用合同文本,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和合同签约行为, 切实保障我市百万持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探索开展“诚信店”品牌创建活动。为进一步培养企业良性经营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今年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诚信店”创建工作,拉近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距离,大力营造和谐舒适的消费环境。通过建立科学考核标准,成熟一个、创建发展一个。定期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再符合要求的企业撤销称号,确保创建活动规范有序。
四是强化对敏感领域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围绕社会关注、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电信、银行、保险、旅游、公用事业等领域开展社会监督和商品比较试验工作。重点针对近年航空服务投诉日益增长的态势,会同中消协及21城市消协组织开展航空服务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提出监管建议,指导相关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服务百姓民生。
五、进一步强化消费投诉受理工作,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一是进一步完善“10109315”消费投诉中心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10109315”消费投诉信息化平台作用,积极探索与市工商局“12315”、市质监局“12365”、市物价局“12358”等投诉电话互联互转,进一步畅通消费投诉渠道,第一时间收集、汇总、分析具有共性的消费侵权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为快速化解消费纠纷提供保障。
二是推进接线接访机制长效化。在去年市消保委建立主任秘书长接线、接访制的基础上,今年,在十二区(市)建立主任、秘书长定期接线接访制,现场听取消费者意见,对于受理事项,实行“一包到底”制,确保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将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积极化解因消费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避免基层消费者反复投诉而问题仍得不到妥善解决继而上访的局面。
三是发挥司法监督优势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法制化、程序化进程。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体系,全面建立以消保委调解为主、司法诉讼、仲裁为支撑的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诉”机制,对久拖不决的消费纠纷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调解,为消费者开辟便捷高效的司法维权途径,进一步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六、加强对外交流,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工作影响力
一是深化港澳青消费维权机制。在去年建立港澳青合作机制的基础上,邀请港、澳消费者组织来青考察交流,重点就消费咨询投诉、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调查、商品比较试验、培训及制度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汲取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对台消费者组织的交流合作。适时组织赴台考察学习,加强我委与台湾消费者组织之间的交流往来,强化对两地之间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提升我市消费维权工作的影响力。
三是加强与半岛蓝色经济区消费者组织的协作。充分发挥青岛市消保委的牵头作用,适时召开半岛蓝色经济区消费维权组织工作交流会,强化联络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商品比较试验合作平台、警示互通平台,形成半岛蓝色经济区强劲的维权合力。
七、强化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维权效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消保委组织领导体制建设,努力争取各方支持,把消费维权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进行全盘规划和部署,切实增强消费维权工作的领导力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委会组织架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构建以核心层、紧密层、广泛层为特征的层级消费维权格局。在现有11家委员单位的基础上,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青岛仲裁委、市教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6部门纳入委员单位,进一步强化核心层力量;将市纠风办、市经信委、市通信局、市广电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青岛日报报业集团等部门纳为紧密层,将各行业协会、大型企业纳为广泛层,集社会各界合力为消费者搭建完善的消费维权网络。
三是进一步发展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和服务律师队伍。在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招聘精通法律、热心消费维权事业的社会人士和律师壮大社会维权队伍,发挥其“眼睛”和“耳朵”作用,动员和挖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四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年内,邀请法学专家组织系统人员、义务监督员和志愿服务律师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重点围绕《消法》、《
合同法》、《
食品安全法》、《
侵权责任法》等与消费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培训指导,切实增强维权队伍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加大基层建设力度,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指导各级消保委组织全面落实机构人员,完善“一会两站”建设力度,制定科学规范的考核标准。组织开展全市消保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和表彰活动,加强消费维权队伍作风建设,树立典型,鼓舞干劲,充分调动各级消保委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组织的凝聚力。
2011年市私个协工作要点
2011年,青岛市私个协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工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个协、省个私协“基层建设年”和“会员服务年”活动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各项任务,为协会事业发展和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打牢基础,强化规范,进一步加强协会组织建设
严格按照中个协、省个私协要求,建立健全协会组织机构,设置好部室,配备好人员,尤其是要加强区、市协会办公室建设。根据省协会《关于对鲁工商办字【2009】315号、鲁工商办字【2009】327号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的通知》(鲁工商办字【2010】105号)要求,做好迎接省协会督查验收工作。对各区市协会落实情况进行前期检查,按照《落实山东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验收考核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对策。
按照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完善制度,严格财务管理,规范会费收支。按照入会自愿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会费,不多收、不停收、不漏收,严禁强制、搭车和超标准收费。
二、务实创新,突出重点,继续开展会员服务年活动
抓住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历史机遇,坚持“服务立会、服务强基、服务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会员服务年”工作成效,构筑“五抓五送”服务体系,结合个体私营企业会员的实际需要,创新思路,突出重点,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1、开展会员服务年活动。按照中个协《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和《服务菜单示范文本》要求,做好提炼服务需求、制定服务菜单、搭建服务平台、培训服务队伍、明确服务职责、考核服务成效等工作,扎扎实实开展好会员服务年活动,叫响、做实“有困难找协会”的口号,努力使协会服务看得见,有实效。
2、发挥好助手作用。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和培训,举办政策解读说明会,积极引导会员企业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
3、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认真贯彻中央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氛围。积极支持个私企业招收吸纳各类未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努力稳定员工队伍。认真落实《“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通过推广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帮助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省协会举办的“就业再就业网上人才招聘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