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贯彻落实《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为契机,开展消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整顿,坚决制止“霸王条款”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按照省局统一部署,2011年上半年,在全市范围开展消费领域合同违法行为整顿活动。严厉打击教育培训、汽车买卖、房屋中介、物业服务、美容美发、旅游等行业的“霸王条款”,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纠正经营者免除自己法律责任、排除消费者正当权利、加重消费者不合理责任的“霸王条款”。整顿规范期间,一方面按照省局的部署,安排好对全市留学中介行业“预定科目”的整顿规范;另一方面,还要根据青岛的实际,组织“自选项目”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行业的格式条款进行整顿规范。为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四制一规范”工作机制。即建立违法合同格式条款警示机制,在各分(市)局征集相关行业“霸王条款”的基础上,通过筛选确认后,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扩大社会影响力;建立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和协会自律机制,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和协调,要求行业协会牵头组织进行整改,倡导行业自律,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建立典型违法案例剖析引导机制,适时组织人员编写典型违法案例,起到内部引导和示范作用;建立涉嫌违法合同会审机制,从我市高校、专业律师所、仲裁委等部门邀请有关专家组成5人会审组,对一些比较模糊的涉嫌违法合同进行会审,提高整顿工作质量。规范行业合同示范文本,对于整顿工作中涉及到的行业,市局和分(市)局要制订和推广该行业合同示范文本,以整顿促规范。
二、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
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是工商部门服务企业融资的重要举措,是合同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职能。做好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工作对于提升工商部门的形象、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一是建立全市动产抵押登记情况分析通报制度。每季度汇总全市动产抵押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动产抵押登记融资工作特点、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情况向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信的基础性资料;同时,市局要对各分(市)局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进行统一调度,及时推广好做法,并根据不同区域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开展抵押登记工作;
二是开展百家“守重”企业与银行和担保机构洽谈对接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文件精神,立足工商职能,发挥动产抵押融资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要以全市“守重”企业为平台,从中筛选100家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发展潜力较大、融资需求迫切的中小企业,向银行和担保机构推荐,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2011年上半年,组织部分银行、金融机构及中小企业,召开“银企对接”洽谈会,搭建融资平台,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提高服务意识,发挥服务职能,延伸服务领域。要充分运用工商职能,帮助企业拓宽抵押物范围,积极探索除机器设备之外的可融资新抵押物;要创新动产抵押融资新方式,指导企业使用浮动抵押、一物多押等进行融资。要把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争取动产抵押融资有新突破。年内每个分局至少办理1件个体工商户动产抵押登记融资业务,每个市局至少办理1件农业生产经营者动产抵押登记融资业务。
三、完善示范文本工作规范,巩固合同规范化管理成果
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内容合法、形式规范、条款完备、权利义务对等等特点,对于提高当事人的磋商效率,避免重大误解、遗漏、欺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工商部门开展合同行政指导与服务的重要途径。今年,我们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借鉴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先进经验,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示范文本工作制度,逐步规范完善示范文本的调研、起草、审查、制定和推行等工作,促进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首先,要建立合同示范文本指导试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围绕市局党委确定的工作重点,各分(市)局根据辖区的实际,研究探索制定至少1个行业的合同试行文本。各单位要在辖区推行使用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成熟一个,市局推行一个。其次,继续加大消费领域合同规范化管理。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消费领域格式条款整顿,力争在出国留学、物业管理、美容美发、旅游服务、手机买卖等行业制定示范文本。第三,要学会借势借力,发挥好行业协会便于管理的优势,积极会同协会制定和推行示范文本,规范市场主体的合同签约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四,我们将在红盾信息网开设合同服务便民窗口,设立网上平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征求社会的意见建议、公布合同示范文本等,扩大示范文本的宣传面。
四、加大合同帮扶力度,促进“绿色订单农业”发展
“三农”问题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如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合同帮农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农超对接”合同帮扶新模式,促进“绿色订单农业”发展。要建立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市局重点加强对大型超市的走访调研,分(市)局重点加强对涉农龙头企业绿色产品订单的培育指导,工商所重点加强对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指导帮扶。积极探索“超市+涉农龙头企业+农户”“ 超市+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鼓励企业和农户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等环节开展合作与服务。2011年下半年,适时召开“农超对接”推介会,推进“绿色订单农业”发展。为确保合同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市局在全市工商所建立合同帮扶联系点,七区分局每个单位推荐1个工商所,五市局各推荐1个涉农工商所,作为市局合同帮扶基层联系点,在去年开展“五个一”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合同帮扶“六个一”活动。尤其是涉农分局和工商所,要确定有产品优势和发展潜力的重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力争通过开展“农超对接”,帮助企业扩大产品销售渠道,进入大型超市。对于产品已进入超市的企业,我们也要积极给予帮扶,扩大涉农企业影响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五、继续开展“守重”企业认定,推进全市企业信用管理和社会责任建设
今年“守重”企业推荐认定的总体原则是:不分指标、不定比例,成熟一批,认定一批,努力提高“守重”企业整体水平。要把政府培育的上市公司、直通车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涉农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按照《守重办法》和《指标体系》规定的标准,对申报企业的合同管理、履约能力、信用管理、社会信誉等进行培育指导和考核评价,帮助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和信用管理等工作制度,指导企业建立诚信体系,提高“守重”企业的含金量。要实行“守重”企业档案分级管理制度,市局和分(市)局分别负责省级、市级“守重”企业档案归集整理。分(市)局要专门设立合同档案管理室,有条件的要配备合同档案专管员,准确完整录入“守重”企业信息,及时整理完善各级“守重”企业档案。
积极拓宽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的渠道和方式,继续组织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录入工作,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定期公示企业良好信息和不良(案件)信息,更好地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继续抓好企业社会责任试点工作,引导企业构建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
拍卖法》、《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着眼提高拍卖企业和监管人员的素质,适时组织全市拍卖企业法定代表人、拍卖师、从业人员和分(市)局、工商所拍卖监管人员培训,指导企业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拍卖监管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拍卖前、拍卖后备案,实施重点场次现场监拍,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规拍卖、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保障我市拍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强化基层基础,促进合同监管职能到位
一是加强基层业务培训,提高合同监管人员业务水平。上半年举办合同监管人员培训班,以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为重点,兼顾动产抵押登记、拍卖监管、“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合同调解等业务,对工商所合同专管员以上的合同监管人员全部培训一遍。
二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市局将制定《动产抵押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和《拍卖监督管理档案管理办法》,统一合同管理档案标准,修改和完善合同管理软件,使合同档案管理真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10月份市局将组织档案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合同目标绩效考核范围。
三是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要加强对各分(市)局阶段性工作的日常考核,定期通报,年终总评。要重视业务工作创新,重视业务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力求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口径统一。要加强文字材料和对外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扩大合同监管服务工作的权威和影响力。
2011年商标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商标管理工作将深入贯彻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局党委的工作部署,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的要求,科学谋划,以完善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为重点,充分发挥商标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商标战略与我市经济发展工作的深度融合,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进一步构建全方位商标政策体系,强化商标导向作用
(一)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意见》。把握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有利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促进经济发展意见》,积极筹备建立市政府推进实施商标战略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我市商标发展五年规划、发展目标和工作措施,完善实施商标战略保障机制。
(二)修订和完善《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力争把此项工作上升至政府层面,进一步规范市著名商标认定程序,完善认定、保护和管理机制,壮大商标创建梯队,形成我市实施商标战略层级化发展的工作格局。
(三)完善政策激励机制。积极协调市政府将服务业、农产品驰(著)名商标纳入品牌奖励范围,实施统一奖励,以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与市财政局加强沟通,研究制定国际商标注册扶持政策,鼓励企业进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
(四)积极争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商标工作联系点。努力促成市政府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加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和马德里体系在青岛推广领域的合作协议。以市政府名义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家工商总局开展商标品牌发展对提升青岛城市核心竞争力影响分析调研活动,带动青岛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发展。
二、进一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强化商标品牌发展
(一)将商标品牌创建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区、市政府的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和发挥区、市政府在品牌创建工作中的推动作用。逐项对接总局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的扶持措施,积极做好第二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的培育和推荐工作,积极开展省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区、市(县)创建工作。
(二)积极筹备召开全市商标战略推进工作会议暨新认定驰(著)名商标授牌仪式。总结和宣传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驰(著)名商标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机制,树立一批实施商标战略推动品牌经济发展的典型和样板,努力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合力推进商标战略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加大品牌创建的力度。深入开展商标大走访活动,深化“一所多标”培育机制,坚持“市著名商标-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层级递进创建工作格局。围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重点培育装备制造、海洋化工、海洋能源开发、海洋渔业等产业品牌。力争全年驰名商标增长5件以上,省著名商标增长40件以上,青岛市著名商标增长50件以上。
(四)积极推动全市注册商标总量的提升。开展“注册一个企业,申请一件商标”活动,要以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引导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加强商标注册工作,走自主品牌之路。引导企业加大服务商标注册力度,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对发展自主品牌的企业在商标注册服务、维权以及驰(著)名商标创建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指导,强化商标服务职能
(一)加快商标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能。在信息中心的支持配合下,进一步完善商标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商标注册信息、方便分(市)局查询、认领、统计和开展日常走访工作。建立和完善商标管理考核体系,充分运用现代化监管手段提高管理效能。同时推动各区、市利用商标数据,科学合理地制定辖区商标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使商标管理工作有的放矢。
(二)进一步发挥商标作为无形资产的价值优势。在广泛开展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加强与金融等相关机构的沟通,推进企业利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融资。会同注册部门制定出台《青岛市商标专有权出资管理试行办法》,充分发挥商标无形资产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商标专用权通过法定形式转化为资本,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推动全市品牌经济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指导制度。充分利用登记部门信息资源优势和商标管理系统工作平台,结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注册、年检、企业大走访等有利时机,采取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等指导手段,加强商标行政指导,推进商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提高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服务地方经济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继续开展商标兴农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公司+商标+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户)”等农业产业化典型经验,加大地理标志和农产品驰、著名商标使用、管理效能调研;引导农民合作社等涉农经济组织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积极培育农产品驰著名商标,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强化商标监管体系
(一)突出抓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认真总结2010年开展专项行动的经验、成效及不足,突出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发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系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指导和帮助解决基层工作中的问题,做好重大案件的督办工作,组织对系统内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切实维护商标注册人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建立健全商标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在实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试点的基础上,总结不同类别、不同层面、不同区域商标日常监督检查的有效方法和具体内容,在全市进行推广,通过对成规模的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实施重点监管,从制度上解决流通领域商标侵权问题。健全商标印制企业和商标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管制度,真正实现商标监管“关口”前移。积极探索商标网络维权的新机制,努力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的延伸。
(三)进一步加大商标宣传的力度。加强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全社会商标品牌意识,增强企业商标自我保护能力。适时曝光商标违法大案、要案,努力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社会环境。积极组织我市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商标节,展示青岛驰(著)名商标企业形象,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进一步加强商标管理队伍建设。以商标工作基础理论和商标实践业务的前瞻性研究为内容,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举办商标知识讲座、商标执法办案经验交流等各种形式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监管工作水平。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转变服务理念和职能,全面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加强干部队伍廉政建设。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继续抓好廉政风险点建设工作。